有人認為"離婚了還是一家人"——這話聽着挺溫馨,實際上不過是自欺欺人。
說這話的人,要麼是還沒放下,要麼是怕被人說閑話。
我見過最離譜的,一對夫妻離婚五年了,男的每周還去前妻家吃飯,美其名曰"陪孩子"。
結果孩子高考完第一件事妻子說:"以後,你能不能別來了?"
1. 婚姻散了就是散了
結婚證換成離婚證的那一刻,你們在法律上就沒關係了。就像辭職了還天天回原單位打卡,這不有病嗎?
有個女客戶跟我說,她前夫離婚三年了還管她叫"老婆",她新交的男朋友差點因為這個跟她分手。你們說這叫什麼事?
2. "為了孩子"是最爛的借口
多少人說離婚後要保持聯繫"為了孩子",結果呢?孩子夾在中間更難受。
我認識個小朋友,爸媽離婚後還假裝一家人,每次見面都演戲。後來這孩子跟我說:"叔叔,他們以為我不知道,其實我早看出來了。"
3. 真正的負責是劃清界限
聰明的離婚夫妻都懂這個理:
該給撫養費按時給,
說好探視時間不遲到,
除了孩子的事其他少摻和。
這才叫對孩子負責。
那些藉著一家人名義插手對方新生活的,說白了就是放不下。
4. 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
有個大姐,離婚十年還天天打聽前夫的消息。
人家都二婚生孩子了,她還活在"我們終究是一家人"的夢裡。
何必呢?離婚就是給彼此一條生路。拖着不放手,耽誤的是自己的人生。
說句實在話,離婚了就是離了。該斷的斷乾淨,對孩子好,對你自己也好。
成年人最該學會的就是接受現實——散夥了就是散夥了,各過各的才是正經。
記住:離婚了就不是一家人了,雖然很傷心不願意接受,但是現實就是如此的現實,因為有一個人心走了,另一個人怎麼努力也不行。
真正的放下不是做親人,而是把對方當成通訊錄里一個不需要特別聯繫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