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某地,一對男女戀人在王老闆店裡吃飯,吃着吃着,兩男女就吵起來了。
王老闆隱約聽到,女方要男方給他買手機,男方顯然不同意,講着講着,最後女方最後生氣,發飆了了。


站起來就拿持禮炮筒、雨傘、塑料凳等物朝着男方身上打,男方沒什麼還手,只是躲避着,頗為狼狽。
最後,男方似乎也惹怒了,忍無可忍,開始一定程度的反擊,女方這下見男方敢抵抗,更是火上澆油,衝突升級,竟然跑到廚房找刀,要教訓男友。
王老闆一看這還得了,你們拿自己帶來的東西打打鬧鬧就算了,就是把桌子凳子弄倒,罐子碗筷打壞也不值幾個錢,最後賠了就是了,也懶得理他們。
可是現在去拿刀了,性質就不一樣了,出了人命,他這店的生意還做不做了。
王老闆趕緊出面阻攔女子拿刀,並勸導雙方別在他店鬧。
也不知道女的是否飛揚跋扈慣了,還是怎樣。本來有第三者來勸,剛好找個台階下台,息事寧人算了,畢竟是男女戀人吵架,也不是什麼大事。
可是這女子完全不走尋常路,不聽王老闆勸導就算了。女子看王老闆不讓她拿刀,一上來先是給王老闆一個耳光,隨後又用禮炮連續毆打計某頭部等身體部位
王老闆一下被打悶,我是誰?我在哪?和我啥關係?懵了一會,才反應自己被打了。
泥人都有三分脾氣,何況五尺男兒,孔武有力的王老闆也勃然大怒,用力推女子,不讓女子繼續打自己。
結果把女子推出門外的過程中,女子摔倒受傷,經鑒定輕傷二級。

這下事情鬧大了,傷害達到輕傷二級是要負法律責任了。
女子那潑辣樣,肯定不會罷休,醫藥費不說,肯定還要追究王老闆的法律責任。
果然,王老闆被抓了,最後以故意傷害罪,被公訴上法院,最後一審判有期徒刑刑6個月。

王老闆心裡那個委屈啊,自己是去勸架,再說被打不能還手,難道站在那被打嗎,萬分不服氣,王老闆決定再次申請上訴。
最終結果如何,王老闆該負法律責任嗎,歡迎親愛的網友們在評論區留下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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