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家暴最噁心,沒有之一,突然覺得這輩子可能不會結婚(恐婚),可能再也沒有家了。
我是一個93年普通山村的娃,母親在我八歲半受不了家暴,自己跳河走了,我記得那天早上,媽媽和我說,我把錢放在桌子底下了,想買什麼自己拿錢買。
媽媽不在了,父親就外出打工,別的孩子都是吃喝玩樂,而我卻負擔起一個家,我一個人在家裡生活,白天去上學,放了學自己寫完作業,扛着鋤頭去地里幹活。

那時候總以為上到初中就好了,事實確實更殘酷,初中寄宿學校,同學們的生活費基本在30元上下,而我卻只有自己,還要負擔起家裡的開支,一個禮拜身上只有一兩塊錢,最窮的時候只有5毛,大瓶的暖水壺打一瓶三毛,5毛錢我一個禮拜兩壺水都打不起,看到同學們買零食,我只有羨慕的份,買好的筆和本子我也只有羨慕的份。
同學們寄宿一周,周三都有家長來送飯送吃的,而我等待了三年,什麼都沒有等到,那時候我特別自卑,最怕別人說起我媽媽,我媽媽,最怕別人說起,我沒有媽媽,我最喜歡晚自習後一個人坐在操場的樹下。
而我還算努力吧,高中考上三所高中,而我父親卻說,別上了,家裡也沒有錢供你,(在我初一的時候,爸爸在外面找了個阿姨,帶一個女兒,給她都是最好的,他們一直在外面生活),我在媽媽的墳前,親手把三所高中錄取書撕碎。
後來一個人外出打工,通過我自己的努力,按揭買了套房,結果房子預留手機號是留的他們,(他自己找銷售改的),我永遠記得大年三十,我在加班,忘記了還房貸,他收到短信,給我發消息讓我打房貸!
從我撕碎通知書,我就沒過過年,這十年,一直都是一個人過年,現在的我,也成為別人口中的過的較高的一批人,可是,這好像不是我想要的生活,現在的我,比任何人活的精彩,過的比之前同學們都好,我玩的,用的,吃的,喝的,我敢說都比他們好不止多少。
而我我想告訴頭條的好友們,修養和學歷無關,教養和家庭無關,不管怎麼樣,哪怕再難,要對得起天,對得起地,對得起周圍的人,你想要什麼樣的路,是你自己選擇的,永遠不要怪任何人,在這裡,我找到了快樂,頭條的好友們,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