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了大半輩子
越來越認同叔本華那句話
人生,要麼無聊,要麼痛苦
結婚之前,我的確有些無聊
因為有大把的空閑時間
多到無法打發
而婚後就不一樣
發現我壓力很大,需要做的事情很多
比如要攢錢買房子,需要養老人了
等到孩子出生更忙碌了
累得每天覺都不夠睡
上班時,在辦公室坐着就睡著了
孩子體弱多病就更鬧騰了
三天兩頭跑醫院
本地沒有好醫生
還得跑到幾百公里之外的省城
排隊挂號抓藥熬藥
僅僅是掛個專家號
就讓我苦不堪言
為了掛個號
最長的一次
在醫院的鐵凳子上
坐了四天三宿
曾經意氣風發的少年不在
曾經的滿腔抱負沒了蹤跡
可以說
這時的我已經死了
死於平庸
我成了為了活着而活着
為了照顧家庭,自我已經被埋沒
曾經還有段時間,我不斷追問生命的意義
後來連這點熱情都沒有了
疲於奔命的人還能奢談什麼人生的意義


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在《政治與文學》一書中說:
“人類中大多數群體,並不是那麼自私,大概在三十歲以後,他們幾乎完全放棄了作為個體的感覺———他們主要是為其他人活着,並且在勞作之中慢慢地萎頓下去……”

梁曉聲曾做出這樣的人生總結:
“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人生本就是一堆責任而已。”
梁曉聲還說過:
責任即意義。責任幾乎成了大多數尋常百姓的中年人之人生的最大意義。對上一輩的責任,對兒女的責任,對家庭的責任,對單位對職業的責任。人只有到了中年時,才恍然大悟,原來從小盼着快快長大好好地追求和體會一番的人生的意義,除了種種的責任和義務,留給自己的,即純粹屬於自己的另外的人生的意義,實在是並不太多了。他們老了以後,甚至會繼續以所盡之責任和義務完成得究竟怎樣,來掂量自己的人生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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