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影兒
圖/來源於網絡
“你不用同情大齡剩女,她們要遠比你們想象的更加瀟洒。”
最近經常在網上刷到類似的視頻文案,其中心思想無非是安撫大齡剩女的情緒,並宣傳單身的好處。
單身真的有好處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每一種生活方式都有其對應的優勢。
可單身的好處只適合年輕人,因為它會隨着年齡的增長而逐漸消失,到了那個時候,大家所面臨的將是各種猝不及防的劣勢。
好話好聽不好用,忠言逆耳卻句句良言。
勸人不婚明明動機不純,但卻深受大齡單身人士的青睞;勸人結婚明明是善言善舉,卻深受人排斥。
這就是當代社會所存在的一種非常奇怪的現象。
可不管如何,年輕人都不能活在自欺欺人當中,掩耳盜鈴解決不了問題,它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糕。
女人不結婚註定是弊大於利的,35歲以後各種危機都會撲面而來。
到了那個時候你就會發現,年輕時短暫的瀟洒時光都是用往後餘生漫長的危機與痛苦換來的。
年輕時候的瀟洒
年輕時候沒有家庭意識,因為那個時候大家似乎並不需要家庭,與之相反,對年輕人而言,單身生活是瀟洒而自由的。
一方面,沒有婚姻的束縛,擁有徹底自由的感情世界。
在沒有婚姻束縛的情況之下,大家可以自由自在的享受情感世界。
喜歡一個人就跟他在一起,如果不喜歡了,那就分開,反正彼此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也沒有牽扯進兩個家庭,一切都是自由的。
如果失戀太痛苦就找朋友哭訴,難受一段時間之後,又可以開始新的戀情。
另一方面,沒有為人之母,不用承擔責任。
女人做了媽媽就要承擔各種各樣的責任,從而失去了最初的自由。
可如果沒有跨入婚姻殿堂,沒有為人之母,一切就變得不一樣了。
她不用賺錢養孩子,也不用每天圍着鍋台轉,她想去哪就去哪,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用考慮任何人,只在乎自己的感受就行。
從這兩方面來講,這個時候的她們還真是自由而瀟洒呢。
35歲以後的“危機”
女人單身到35歲,各種危機都會找上門來,到了那一刻,大家會看透生活的艱難以及人生的不易。
一、生活上的危機:獨居不安全
年輕時候單身,可以跟朋友一起合租,每天吃吃喝喝,一起逛街,一起追劇。
隨着年紀的增長,朋友們都有了自己的家庭,獨居的結局幾乎是無可避免的。
有人說孤獨是對獨居之人的最大懲罰,下班回家沒人等你,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視,就連牆壁都透露着冰冷的氣息。
其實對獨居女人而言,孤獨並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獨居不安全。
至於如何不安全,無數社會案例已經給了大家最好的答案。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獨居的女人就像獨自走在森林的白兔,沒有同伴,也沒有對付猛獸的能力,它面臨的將是各種潛在的危險。
隨着年齡的增長,當年老體衰的殘軀代替了年輕健康的身體時,不安全指數會逐漸上升。
二、工作上的危機:35歲定律
有本事的女人不管多少歲都能在職場混得風生水起,可是這種人畢竟只是極少數。
絕大部分女人都是普通人,普通的學歷,普通的能力,普通的工作,普通的收入,而所有普通的前提就是隨時可以被取代。
年輕時候女人隨隨便便就能找份工作,可隨着年齡的增長,她們也難逃中年危機。
從年齡角度來講,公司更傾向於年輕員工,她們隨時有被辭退的風險,而丟掉工作之後,想再找工作就很難。
從個人問題而言,一個女人過了35歲還未婚未育,難免會在職場中受到歧視。
用人單位理所當然的認為她會結婚,而一旦結婚必然會立馬要孩子,因為年齡已經等不了了。
基於以上種種,很多公司都會繞開她們,把目標放在年輕人身上,這樣可以避免很多問題。
三、婚戀上的危機:結婚幾率低
如果一個女人是堅持不婚不育的獨身主義者,那麼她是不用遭遇婚戀上的危機的,因為她根本就沒想過跨入婚姻的殿堂。
可如果她對婚姻尚有期待,那麼這件事情就會變得特別困難。
女人一旦超過35歲,找到合適的另一半的幾率就很低。如果超過40歲,縱使條件優越,在男人面前也不算優勢。
到了那個時候再想跨入婚姻的殿堂,那就真的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女人不婚不育,是一場“先甜後苦”的體驗
網絡上很多人習慣性將人生的各種不幸歸結於婚姻,他們以為只要不結婚就可以躲過人生當中的大部分劫難,從而擁有自由自在的生活。
殊不知人生的劫難就像大家必須要走的路,不管你怎麼饒,終究是要經歷的。
你以為婚姻充滿坎坷,其實不婚不育的坎坷遠勝於婚姻,只是當下你還不太明白罷了。
很多人不明白人為什麼要結婚,其實婚姻的真正意義並不是為了傳宗接代,而是為了滿足群居動物的本能需求。
人與動物有着諸多相似之處,為了更好的活下去,為了減少危險和災難的存在,大家就必須有一支屬於自己的隊伍。
狼有狼群,獅有獅群,而人類就必須有自己的家庭。
一個人沒有家庭,沒有家人,孤零零的活在這個世界上,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可憐的事情。
她不僅要獨自一個人面臨人世間的喜怒哀樂,而且還要獨自一個人去承受所有的困難與風險。
最重要的是她還將面臨各種各樣的危險。
女人不結婚,可以瀟洒10年,而剩下的漫長歲月都將在不安與危機中度過。
到了那個時候你或許會後悔曾經的選擇,可是一切都晚了。
我是影兒,一個專註於情感領域的原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