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我們開辦《苑禾情感》這個欄目的主要任務就是研究兩性關係,即兩性情感關係,我們不敢當專家,但是我們相信,只要一直往這個方向努力,就一定會讓大家收穫不少知識並且增進有關家庭之間的樂趣、夫妻之間的樂趣及大社會中最小細胞——家庭的穩定性——這,就是我們的目標。自從事自媒體以來的所有時間裡,該欄目就一直未放棄過這種努力。也相信各位網友能得到《苑禾情感》欄目的幫助,我們能為該欄目能幫助你們在這方面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為你們在情感方面取得新進展而感到自豪和高興。下面我們就繼續討論有關兩性情感方面的話題。今天的話題之——姦情莫惹,捅禍十有八九。
自古至今,一旦家庭夫妻中有一方惹上姦情,就將禍不單行。要知道,家庭是社會的細胞。一個小家庭的穩定,表面上看只是一家人的和睦,可不知這是對社會穩定作出了多麼大的貢獻。家庭的不穩定,最關鍵的環節還是夫妻之間的感情問題,如果處理不好,有了姦情之事,那這個家庭就將隱藏着巨大的矛盾,更有甚者,發展成命案的可能性都很大。可就在現實社會的家庭中,每一個成年人都對此深知杜明,遺憾的是還有那麼一些人無論如何也止不住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從此惹上大禍。
這是一個好多年前的真實故事了。
我們那兒有對狗男女。
那時男的約30來歲,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種地、種田很賣力,身體確實是很強壯的那種,已經結婚8年了,對夫妻感情之事可以說是比較熟悉了,兩口子家庭比較幸福,育有四個小孩,其中三個兒子一個姑娘,有自己房子、生活也算過得去,一家人可以說是比較相處得融洽。
而女的是剛從外村嫁來本村還不滿5年,23歲,長的也算是比較可以的了,身高大概1米6 左右,嫁來村子之前和自己的男人也是戀愛之後才結的婚,結了婚的前幾年,兩人的感情也還是算比較好的,為此,夫妻兩也有了自己的小寶寶,三歲。可就在兩家換工做活計的那年,兩個人和兩家的事就始發生了。
那些年,交通、通訊都比較閉塞。兩家換工做活計要去到比離村子4里以外的地方去做,在做活計當中,女的和男的就產生了感情。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一天,女方的男人出遠門好幾天了,不在家,由於自家的地里需要耕種豆子,於是,女方就想起了兩家經常換活計做的事情,加上那個男人做活計又做的好,就大膽地去找了那個男的來幫忙,那個男人不好推辭,只好答應女的來幫忙了。那個男的趕着牛、扛着梨就直接到了山上,女的呢負責在家裡面煮飯送去山上。
飯煮熟送山上時,看見了她請的那個男的已經梨得好多地了,比起她的男人一天梨的都還要多。從心裡就十分的感激這個男人了,於是就主動過去與這個男人說話、聊天,到吃中午飯的時候,還主動地把那個男人打好菜飯,又是拿筷子、又是端水給男的喝,那天的這兩個人,嚴然一對夫妻模樣,吃過飯後,又開始了一午的勞作,女的鏟了約兩個小時的地埂之後,便交待了男的,提前回家煮晚飯等這個男人。
男的在梨完了那塊地之後,天黑了也回來了。女人把飯煮熟還見男的回來,就打着手電筒去半路接。剛走出村口時就碰到了男的趕着牛、扛着梨回來了。兩個一路上你說我笑一前一後、慢慢地回到了家。到了家,那女的就趕緊把飯送到桌上,熱騰騰的飯加上兩個人的“意向”,真是很好的美呀!
吃過晚飯了,男的還不想走,還跟那女的坐着、談着、相互之間打情罵俏。那晚,這兩個狗男女情到深處,都忘記了自己是有家有拾的人,衝破了界限,過上的婚外的所謂“夫妻生活”。
有人說,情人之間有了第一次,就必將會有第二次和更多次,而沒有一次之說。事情的發展確實如此。從那晚之後,兩人就上隱了,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不論是人在還是沒有人在,他們都更加大膽地相互扯談,總是想辦法找機會,搶時間似地在一起,假如一沒有人,這兩個“孤男寡女”就苟合在一起。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他們倆做的“壞事”多了之後,就覺習以為常了。往往這種習以為常的事,就會在不輕易間被人發現。
一天晚上,天有點兒黑,但還模糊地看得清人。這兩個人在路上了遇上了,興趣隔來之際,管不了那麼多了,二人就在那路邊的芭蕉芋地里苟合。正當他們苟合之時,給從外面趕回家的女方的男人給發現,並衝上去親自逮了個正着。
在村子裡發生這種事情,還得了!於是,在那時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的條件下,女方的男人首先是把女人往死里打了一頓,然後就是帶到家裡面用繩子給綁在柱子上,並出去約了村子裡的所有本姓家族人員,立即到家中商量。寨中老人提出了“捉賊捉贓、抓姦抓雙”,決定先把那個男的抓來拷問再說。
做了壞事的那個男人,估計自己怕逃不脫了,就準備跑出去外村躲幾天,可不曾想,村中老小已把所有村口的路全部阻住了,村長下令從外到內地一家一家的搜索。不到半個小時時間,就把那個苟男人給在一處柴堆處給找到了。寨中的人把那個男人駕了“土飛機”,五花大綁,扭進了女方家。
那一夜,在女方家的堂屋裡,整個村子的人們聚集在她家,你一腳、我一腿,那個苟男人從肉體上進行了最大的折磨。最後決定,在牌子上寫上兩個狗男女的名字,把牌子掛在他們的胸前,天一亮便整個村子裡挨家挨戶“遊街”。
遊街時還要作出規定,男的要說:“我是強姦犯!亂搞男女關係!”,女的要說:“我是爛人!是勾引野男人的爛人!”。這就樣,那天早上,天剛蒙蒙亮,由全村的一家一個男女老少、寨中的寨老跟着在後面排成了長隊,四個壯漢把兩個人綁得個結實走在前面,邊走邊喊,游遍了所有的本村各家各戶。
事後,就放了人,那對苟男女,村中寨老也各去了各家。
可這故事講到這裡,還沒有消停的意思,關鍵是那兩個主人公還要繼續表演着他們的所謂“激情”。
本來這種事情在農村用這個土辦法解決了就可以收心了,但他倆怎麼會這樣就“心甘情願呢?兩個人自從那次被村裡群眾收拾了之後,她們不但不收心,還變本加厲。此後的三個多月時間,表面上他們兩已經不相往來了,可實際上還在互相放不下。
各回各家之後,女的倒是不說什麼,服服帖帖地在家裡干農活了,可男的呢,回去後還把氣撒在了自己老婆身上,強烈要求與老婆離婚,可令他想不到是,老婆始終不願離。老婆不願離、自己又要面子、要臉,怎麼辦?他想了一個“辦法”,這個辦法是什麼呢?請繼續往下看。
又一天,這個苟男人打聽到那個苟女人去收她家挨着自己家地邊上的那塊地的玉米時,他就裝着也去收自己地里的玉米的樣子,背上背簍就去地里了,大約不緊不慢 了一個小時左右的樣子,兩個又很自然的說在一起了,又是一個“扭扭捏捏、打打跳跳”,真是好一個“好了傷疤忘了痛”的主呀。果然,幾個月後的那天,又把兩個人的“情緒”給挑逗了起來。由此,兩人又再次上火了。完事之後,那個苟男人就裝着真心得意的樣子,叫那個苟女人走在前面,他走在後面,到了路邊有一洞時,那個苟男人往女的後腦勺就是一鋤頭,把那個女的打昏,這時還不過隱,再用石頭砸死了女的,當檢查女的沒有氣之後,就把這個女的丟進了路邊的那個深洞里了。
連續幾天,那個女人的男人都不見女的回家,感覺到十分奇怪,就向當地的公安機關報了案,並明確:老婆的失蹤,這個苟男人有脫不了干係。
後經公安機關多次反覆演繹推理,決定將這個苟男人作為了犯罪嫌疑人予以傳訊。審訊期間,這個苟男人一直不予以配合,後根據女子男人提供的主要線索,發現這洞並深入下去將女人屍體抬出來以後,這個苟男人才不承認是自己親手殺了這個女人,還講述了案件發生的前前後後過程。
由於婚外姦情演變成了的人命關天的案件終於告破了。男的被判無期,在監獄裡表現較好,降為有期20年,後又改判成有期15年,現已刑滿釋放。
編後語:玩姦情的人,一旦上隱,那是十分危險的。就象這個故事的里的兩個苟男女,本來都有各自的家庭好端端的,他們偏偏要去搞什麼婚外姦情,要去償什麼“鮮”,最終的結果可想而知,按照局外人的說法叫做“罪有應得”,人生有多少個20年、15年,而玩這種姦情的人,就算是你改好、改了 ,也不可能會有人同情。所以,作為情感方面的寫作者,我在這裡並通過我們的《苑禾情感》欄目奉勸大家,不再頭腦發熱、發燙、發燒了,婚外姦情請莫惹,惹捅禍十有八九。你們的看法呢,有,請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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