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剛離婚,光棍漢一個,個體戶一枚。在商業街開店三年,和鄰居張哥、李哥關係比較好。張哥和李哥在商業街開店五年,他們兩人都是商業街蓋成後第一批入駐的商戶。
李哥的孩子在市裡上學,他愛人陪讀,他只在周末去市裡陪老婆孩子,勉強算半個光棍漢。我和李哥經常一起吃飯。兩個光棍漢經常為午飯吃什麼而苦惱。張哥和老婆各開一家店,離得不遠,張哥平常是去老婆店裡吃飯。
由於我們三人經營範圍的不同,張哥可以說是商業街的百事通,人緣極好。商業街的商戶沒有張哥不認識的。毫不誇張地說,張哥從商業街正門走到他的店鋪,一路上是點頭打招呼過來的。
某日,李哥思來想去說道:“好久沒吃烤肉不如我們叫上隔壁的張哥三人AA制自己燒烤怎麼樣?”我們三人都是新疆人,燒烤駕輕就熟。一切準備工作到位,我生火,張哥切肉,李哥穿肉。
不一會兒,色香味俱全的烤肉已經進了我們三人的嘴裡。張哥平時愛喝點小酒。這時吃得高興,來了句:“吃肉不喝酒,等於餵了狗”,從他店裡拿出一瓶白酒,和李哥喝點小酒助興,他們兩人酒量都很好。李哥自然就陪着張哥對飲。至於我,我酒精過敏,從不喝酒。
三人吃的起勁,兩位好大哥喝的盡興,你一杯他一杯,不亦樂乎。我們吃烤肉的時候,早已經過了飯點,附近開店的老闆吃過飯後回店裡,順路經過會和張哥、李哥打聲招呼。我們三人都好客,自然又是邀請對方一起吃點喝點,這一邀請不要緊,人是越聚越多,我們準備的烤肉只夠四到五人吃的,這時三人也都不敢再吃,盡量讓每位過來的朋友不說讓人家吃飽,至少讓人家吃上兩三串,嘗嘗我們燒烤的手藝。就這樣經過的商戶我們都邀請嘗嘗,畢竟商戶都是吃過飯的,人家也不會大吃特吃,都是礙於我們的邀請坐下來聊聊天。大概來了十來位商戶朋友。
張哥和了哥負責和新加入的朋友喝酒,我負責烤肉。肉吃完酒喝完,大家非常愉快地散場,各回各店。張哥已經不勝酒力酣睡在椅子上,李哥酒量好一點,但也僅僅是支撐他走回店裡。我沒喝酒,打掃“戰場”的工作自然由我來負責。
我把一切收拾妥當,張哥和李哥已經睡醒,我們三人坐在一起聊天。三人都感覺肚子還是有點餓。這時才發現,我們三人都沒吃幾串烤肉,張哥、李哥只顧着邀請新加入的朋友吃肉喝酒;我呢,就一直在烤肉。我們三人AA制,想過個嘴癮,結果三人都沒吃好,酒倒是喝的好,兩人喝醉。
我們三人就瞎聊。張哥說:“朋友看見我們烤肉,你說不邀請對方,我們自己不好意思。如果邀請呢,我們自己又沒吃好,怪誰都不對。”李哥:“是呀,朋友都看到不邀請人家,朋友肯定覺得我們小氣,連個漂亮話都不敢說。而且朋友已經吃過午飯,最多也就吃上兩三串,算是接受我們的盛情。”我說道:“是啊是啊,既然邀請就要堅持讓朋友吃上幾串,不然邀請又不堅持,朋友肯定覺得我們是虛情假意。”大家說糾結不糾結。
於我們來說,我們抹不開情面。我們在吃燒烤,朋友順路經過,總不能不打招呼吧?至少應該邀請朋友一起吃點。再者說,朋友已經吃過午飯,也吃不了幾串。我們一旦發出邀請必定要讓朋友吃上幾串才肯罷休,不然豈不是顯得我們的邀請虛情假意。
而作為被動接受邀請的朋友,面對我們的盛情,自然抹不開情面,哪怕午飯吃得非常飽,也要坐下來至少要吃上一串或者一串不吃坐下來和我們聊會天,算是給我們面子。如果朋友堅決一串不吃,朋友會不會覺得打我們的臉呢?豈不是不給我們面子?
我就想起電視劇《征服》里宋老虎請劉華強吃飯,劉華強後來說得非常經典的一句話:宋大哥今天你叫我來是給我面子,我能來是給足你面子。放在我們今天的燒烤也是一樣,我叫你吃飯是給你面子,你來吃上一口是給我面子。
邀請方和被邀請方都沒有錯,吃與不吃也沒有錯,為什麼事情這麼複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