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的高老伯和52歲楊大姐生了個女兒,高老伯的弟弟說:不是真的

2021年09月20日17:46:09 情感 1685


74歲的高老伯和52歲楊大姐生了個女兒,高老伯的弟弟說:不是真的 - 天天要聞

今天我要講的故事,說的是一名52歲的婦女和一名74歲的老伯倆人談黃昏戀的故事。

老年人黃昏戀,這本身不稀奇,稀奇的是在這個故事當中,52歲的婦女懷孕了,還順利的生下一個女兒。

這名52歲還能生孩子的女人叫楊蓉,是外地人,她雖年過半百,但風韻猶存。

楊蓉30歲的時候到上海打工,曾經結過婚又離了婚。

楊蓉年輕的時候主要靠替別人賣服裝為生,後來,成了一名保險推銷員,就是經常主動的要和別人接觸發展客戶的那種業務員。

兩年前,她在推銷保險的時候,認識了74歲的高老伯,高老伯也是早年離過婚的人,但是他沒有孩子,現在除了他的弟弟高明,每個月來關心一下他的生活之外,基本上沒有什麼其他的親戚來了,所以,他的晚年生活很孤獨。

高老伯經常到老年活動室找人下棋,就這樣認識了正在那兒推銷保險的楊蓉,楊蓉熱心爽快,還很健談,看上去四十五六的樣子,她也沒有和高老伯說她已經52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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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初次接觸聊天當中,高老伯知道楊蓉也是離過婚的,也是一個人生活,對楊蓉有一種同病相憐的感覺。

楊蓉對高老伯也是一見如故,從那時候起,兩人經常約在老年活動室見面聊天兒,後來高老伯就邀請楊蓉到他的家去做客。

不久,52歲的楊蓉和74歲的高老伯就這樣開始了黃昏戀。

兩人相處一段時間之後,楊蓉曾經提出要和高老伯去辦理結婚登記,可是高老伯卻拒絕了。

他對楊蓉說,他已經發誓自己這輩子不再結婚了。

高老伯說他年輕的時候被女人坑的很慘,和初戀情人都快結婚了,突然對方劈腿把他給甩了。後來結婚的老婆把高老伯的錢都花完了,又和別的男人跑了,所以,他說他這輩子再也不會結婚了。

楊蓉立馬回答道:我提結婚,那是因為我在乎你,好了,好了,以後,我再不提結婚這檔子事兒了,我聽你的,我們就這樣處着,挺好。

一聽這話,高老伯很滿意楊蓉的通情達理,兩個人就這樣開始同居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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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伯享受着遲到的愛情,因為有了雙方的共識,日子就會這樣好好的過下去。

但半年後發生的一件事情徹底改變了這一局面。

突然有一天,楊蓉羞答答的告訴高老伯,她懷孕了。

這個消息讓高老伯又驚又喜,驚的是自己這把年紀還能讓女方懷孕,喜的是自己沒有一兒半女是此生最大的遺憾,現在老天爺竟然在自己74歲的年紀要送他一個孩子,你說老人能不驚喜萬分嗎?

他問楊蓉:這是真的嗎?

楊蓉臉一沉,說:幹嘛?醫生的診斷書還能有假呀?

說完,楊蓉拿出了醫生的證明,高老伯戴着老花鏡,仔細端詳着診斷書上的字,在是否懷孕這一欄清清楚楚的寫着,陽性。

這下,高老伯心裡是樂開了花兒,笑得合不攏嘴,連忙扶楊蓉坐下,從此,不再讓楊蓉幹家務活兒,滿心歡喜地期待着新生命的降臨。

但是,楊蓉懷孕期間,曾經發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迫使楊蓉只好回到外地父母的家待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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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高老伯的弟弟來看望高老伯,一進門就看到楊蓉翹着個二郎腿躺在沙發上吃零食,一副悠然自得的樣子。而自己的哥哥高老伯正忙裡忙外的,乾著家務,弟弟心疼哥哥,就很不高興的衝著楊蓉說:哎,你這個阿姨,怎麼讓我哥幹活啊?你自己到躺在沙發上真享福啊!

一聽這話,楊蓉嚇得差點從沙發上滾下來。原來,此前要面子的高老伯跟每次來看望他的弟弟都含混的介紹說:楊蓉只是他請來照顧自己的保姆,沒說他們是同居關係,更沒說楊蓉已經懷孕,而且,高老伯和楊蓉也暫時不希望弟弟知道他們的關係,懷孕的事也暫時不想告訴他,因為民間有一種習俗,懷孕前三個月是不能告訴別人的。

這個時候,看着哥哥尷尬的表情,弟弟高明對自己的哥哥和楊蓉到底是啥關係,心裡已經是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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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知道哥哥以前的感情經歷,他生怕哥哥這次又被女人給騙了,所以,自此以後,他隔三差五的來到哥哥家觀察動靜。

高老伯的弟弟這三天兩頭兒的來觀察,楊蓉別提有多不自在,再加上高老伯不讓她暴露兩個人的關係,這楊蓉就顯得更委屈了,於是,就和高老伯提出回自己老家保胎。

高老伯覺得有道理,就同意了,楊蓉這一走,再回來可就是兩個人了。

楊蓉的老家遠在四川的一個小山城,楊蓉在老家保胎期間,高老伯對她和肚子里的孩子是牽腸掛肚,日思夜想,可是,苦于山高路遠,自己年事已高不方便,又加上畢竟自己這把年紀,也不好意思出現在和自己差不多年紀的楊蓉的父母面前,只好,通過電話來關心待產的楊蓉。

幾個月之後,楊蓉在當地的醫院順利的生下一個女兒。

高老伯看到楊蓉發來了嬰兒的照片,笑得合不攏嘴。他給女兒取名高月月。

楊蓉生完孩子過了月子,就帶着襁褓中的嬰兒回到了高老伯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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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有了女兒月月,高老伯的生活變得豐富多彩,妙趣橫生,彷彿自己又年輕了幾十歲。

有一天,高老伯的弟弟又到高老伯家看望他,看到高老伯家多了一個孩子,高老伯正抱着可愛的月月在玩兒,弟弟就問高老伯:哥,這孩子是誰家的?

沒想到高老伯笑着說:你猜?

這我怎麼猜的出來?反正不是你的。弟弟高明回答道。

哈哈,就是我的!高老伯高興的笑着說。

他的弟弟就愣住了:真是你的?

性情耿直的弟弟,一看楊蓉不在,忙對哥哥嘀咕一句說:哥,你覺得那女人還能生得出孩子嗎?你要小心啊,別再被壞女人騙了。

高老伯一聽,氣壞了:你不祝福我嗎?還說這種難聽的話,你,你最好給我快走,別在這兒給我添堵!

說完,高老伯把自己的弟弟給趕走了。

高老伯的弟弟叫高明,今年60歲,他們夫妻倆有一個兒子,可是,這個兒子不爭氣,沒有工作,所以,高明的經濟條件一直不如高老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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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楊蓉知道高明對高老伯說了懷疑自己生不出孩子的這樣的話的時候,氣憤地對高老伯說:本來嘛,你沒有孩子,你弟弟早就指望着你的財產,將來都是他的,他早就等這一天了,現在,他突然知道你有了女兒,你的財產他高明一下子就沒份了,你說他會不會想出挑撥離間的辦法來?你說,你先好好的,他還這樣擠兌我們娘倆個,如果哪天你不在了,我們娘倆個怎麼辦?

說完,楊蓉嗚嗚的哭了起來。

高老伯看她哭的傷心,忙安慰道:我才不會理他呢,你放心,我的財產不可能給他高明,我的財產都是我們月月的,我要讓高明死了這條心!

那幾天,高老伯就尋思着要寫一份遺囑。

他當著楊蓉的面寫下一份遺囑,內容是自己名下的房產和50萬的存款,將來在自己過世之後,全部由女兒高月月繼承。

楊蓉拿着高老伯的遺囑笑得合不攏嘴。她說:你一定會長命百歲的,以後月月長大了,她一定會好好的孝敬你的。

而高老伯的弟弟高明自從被高老伯趕走,他見自己的話哥哥根本不愛聽,和哥哥的關係也就漸漸的疏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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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歲月畢竟不饒人,就在月月五歲的時候,高老伯並沒有像楊蓉所祝福的那樣長命百歲,由於感冒沒有及時的治療,誘發了心肌炎,住進了醫院。

當弟弟高明聽說之後,急忙趕到醫院,但是哥哥經搶救無效還是去世了,享年79歲。

楊蓉和高明為高老伯料理完後事之後,他們之間的戰爭也就開始了。

我們不知道,如果沒有楊蓉和月月,那麼弟弟高明就是高老伯唯一的法定繼承人,他可以當然地繼承高老伯的遺產,現在出現了楊蓉和月月,情況就變複雜,而且在高明看來,楊蓉可不是一個老實本分的女人,月月的來路本來就不明,所以,他實在不甘心,在事實不明的情況下,哥哥的遺產就這麼稀里糊塗的給了他們。

高明是個性子比較急,說話直來直去的人,他不知道從哪兒打聽到楊蓉的真實年齡。

那天,他直截了當地對楊蓉說:你對我哥生前的照顧我很感謝,但是當時你都52歲了,怎麼可能生出孩子來呢?而且在你生孩子的時候也沒有和我哥在一起,這個女孩兒真的會是我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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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蓉卻不慌不忙回答道:總有一些女人由於身體健康,更年期比別人來的晚一些,生育時間更長,而且,我去老家保胎生育。恰恰是你高明,三天兩頭到高老伯這兒找茬,害的我只好回老家生產,我不問你算賬,你倒質疑起我來了,你這個人心眼太壞,你千方百計想讓別人懷疑我們月月是不是你哥哥生的,不就是想自己獨吞你哥的遺產嗎?

這次談崩之後不久,楊蓉就趕緊抱着孩子去了公證處。

憑着高老伯的遺書,月月的出生證明和戶口本,順利的辦下了繼承公證文書。

就在楊蓉打算拿着繼承公證文書去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時候,高老伯的弟弟高明又找上門來。這次,楊蓉的麻煩真的來了!

高老伯的弟弟高明一直懷疑月月來路不明,於是,他聘請了律師去調查取證,律師一路坐着火車來到了楊蓉的老家。

到楊蓉老家的鄰居處去打聽虛實,正巧,碰到了一個和楊蓉家有過節的鄰居,這個鄰居告訴律師,楊蓉根本沒有在老家生孩子,當時只是看她回來了幾天又走了,也根本沒看她大肚子在老家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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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又根據月月的出生證明,來到月月出生的那家醫院調查後證實說,月月並非在這家醫院出生的,這個出生證明是偽造的。

月月的出生證明是偽造的,那麼,月月是哪兒來的呢?

律師判斷,月月很可能是楊蓉非法弄來的。律師認為,只有通過報案讓警方介入調查,如果能證明月月不是高老婆的女兒,在遺產繼承的問題上排除掉月月的繼承權,那所有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那麼,月月究竟是楊蓉生的?還是她從哪兒弄來的?

高明和律師向警方報案之後,警方根據偽造的出生證等證據材料,初步判斷月月的來路確實不明,必須徹查。

警方很快轉換了楊蓉,楊蓉在警察面前嚇得全身像篩糠一樣發抖。

經過訊問,她終於承認,月月是她在網上出錢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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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蓉的行為已經涉及到了收買被拐賣的兒童。

那麼,她是如何一步步實施買孩子的行為的?並順利的騙過高老伯的呢?

通過進一步的訊問,她交代了如下事實,她通過和高老伯的交往,知道高老伯此生最大的缺憾就是沒有孩子,她心裡就盤算着,可惜,自己年紀大了,否則,就給他生一個,高老伯一個人,將來這房子和存款都歸了他弟弟,多可惜呀!可她又轉而一想:哎,自己不能生,如果弄一個孩子來,讓高老伯以為是她生的。不也可以嗎?

於是,她開始着手實施這個驚人的計劃。

她首先找到街頭做偽造證件的人,幫她弄了一張醫院的孕檢證明,證明她已經懷孕了。他拿着孕檢證明回來騙高老伯。

高老伯信以為真,然後,她藉著弟弟高明經常到高老伯家找事兒,讓她不能好好安胎為由,提出說要回老家安排,其實,這期間他開始上網查找各種送養孩子的信息,掐准自己生子這個月份,她找到了符合要求的一條送養信息。

楊蓉很快和發這條信息的人取得了聯繫。對方是一個九零後未婚先孕的女孩,住在廣西某地,楊蓉出價3萬塊錢和女孩兒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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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據楊蓉的交代立刻趕往廣西,也找到了那個賣孩子的女孩,她叫李倩,今年只有23歲。

女孩對自己賣親生骨肉的事實供認不諱,那麼,孩子的父親是誰呢?

李倩說,孩子的父親叫王鵬,是她在廣州打工時認識的,只是交往了幾個月,就發生了關係,等到發現懷孕的時候,兩人已經分手了,現在沒有任何聯繫。

一切以出賣為目的送養自己的親生孩子,其實,其實已經涉嫌構成了拐賣兒童罪

這裡,就涉及到今天的法律關鍵詞:拐賣兒童罪。

有人說送養自己的親生子女應該不算犯罪吧?其實這是錯誤的,法律上來說,她這種行為侵犯了子女的人身自由權。

為了更好的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親生父母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送養親生子女的行為,也以拐賣兒童罪論處。

所以,根據這個規定,法院最終認定李倩構成了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

楊蓉構成了收養被拐賣的兒童罪,但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根據法律規定,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的刑法,追訴時效是五年。現在,已經過了五年,楊蓉的犯罪行為,法律就不予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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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朋友會問,同樣都過去了五年,為什麼李倩的犯罪被追訴,而楊蓉的犯罪不被追訴呢?

因為拐賣兒童罪可是一個重罪,最高刑是死刑,那麼法律規定,如果最高刑是死刑的,法律的追訴時效是20年,李倩的犯罪是在刑法的追訴時效之內。

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是一個輕罪,所以,現在即便過去了五年,楊蓉的犯罪行為不再追究,而李倩的犯罪行為必須追究。

這起親生母親拐賣自己女兒的案件判決之後,李倩的父母被警方通知,讓他們協商解決月月的撫養問題,因為孩子的親生父親王鵬一直沒有找到,李倩的父母生活貧困,所以他們一時也沒有表示願意撫養月月,而且五歲的小月月一直和楊蓉生活在一起,月月也離不開羊絨,所以,暫時的小月月還是由楊蓉撫養。

高老伯的弟弟高明得知這一消息後,立即向法院起訴,以高老伯生前受到欺騙,遺囑的受益人月月並不是高老伯親生為由,請求法院確認高老伯生前所立的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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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讓高明意外的是,法院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對於遺囑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立遺囑的時候,高老伯誤以為月月是自己的女兒,因此,才寫下遺囑,把自己的遺產留給女兒月月,現在已經確認月月不是高老伯的親生女兒,所以,遺囑應當是無效的。另一種意見認為,高老伯和月月畢竟共同生活了五年,產生的感情是不言而喻的,高老伯在遺囑中把遺產留給月月,是他的真實意思的表示,所以,高老伯的遺囑應該有效。

一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高明一方不能充分舉證,說明高老伯誤以為是月月是自己的親生女兒,才立遺囑將財產留給月月,因此,法院是採納了第二種意見,尊重當事人遺囑的真實意願,判定遺囑有效。

高老伯的遺產由高月月繼承,一審法院判決的消息不脛而走,小月月成了某些人眼中的香餑餑。

那麼,她的命運又會發生怎樣戲劇性的改變?

一天,李倩的父母,也就是月月的外公外婆出現了,他們找到楊蓉,說他們才是月月的親屬,他們才有權撫養月月,要把月月抱回去,精明的楊蓉哪裡會同意?你們早不要孩子,現在來要孩子,還不就是衝著遺產來的嗎?

又過了不久,小月月的親生父親王鵬也出現了,他說,他當初和李倩分手時,根本不知道李倩懷孕了,現在才知道,他竟然把孩子給賣了,他要看看這個孩子。

楊蓉搞不清,王鵬這個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葯,就是不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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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楊蓉看來,王鵬和李倩的父母,這些人當初不負責任,任由李倩把孩子給賣了,現在看到孩子有利可圖了,就爭着來搶孩子。

如果王鵬和他們真的到法院去打官司,如果王鵬真的是月月的親生父親,法院肯定會把月月盼給王鵬,那自己不就主打水一場空嗎?

所以,這段時間楊蓉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

果不其然,一天他收到了法院的傳票,王鵬把她和李倩的父母給告了,以月月親生父親的身份要求確認月月的撫養權。

那邊,高老伯的弟弟高明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在二審當中,啊高老伯的律師堅持認為,高老伯的這個遺囑中寫的,我的遺產由女兒高月月繼承,遺囑中分別寫着女兒這兩個字,充分說明高老伯認為月月是自己的女兒,才要把遺產留給她,如果高老伯知道月月是買來的,如果他還有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爺爺奶奶,他們才是月月法律上的監護人,他們才有權實際控制管理月月所獲得的遺產的時候,高老伯會把自己的遺產留給月月嗎?這顯然是違背高老伯真實意願的。

律師的代理意見最終說服了二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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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二審法院判決高老伯的遺囑無效。高老伯的遺產繼承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由第二順序繼承人高老伯的弟弟高明繼承。

一聽到這個判決,楊蓉頓時癱軟在地,自己真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此時,小月月已經喪失了繼承權,楊蓉還會繼續撫養她嗎?小月月的親生母親已經進了監獄,她的親生父親還會來爭奪撫養權嗎?

隨即,在審理小月月撫養權的法庭上又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

法庭上,楊蓉說:王鵬,現在月月已經不是高老伯遺產的繼承人了,你還要月月嗎?

王鵬愣住了,接着他說:你以為我是因為月月會繼承高老伯的遺產,才要孩子的撫養權嗎?我承認,一開始警察找我的時候,我知道自己有一個孩子,我覺得太不可思議,太突然,根本沒有反應過來,所以,我沒有儘快來要回月月,但現在我已經明白了,我是月月的親生父親,我知道我必須要承擔起的作為父親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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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蓉說:可我畢竟撫養了月月五年,我對孩子已經產生了很深的感情,我是真的喜歡這個孩子,實在捨不得她離開我了。

說完,聲淚俱下,這個楊蓉欺騙高老婆的時候不擇手段,但是,說到她和月月的感情也不得不讓人有些感動,那麼,法院會怎麼判?

最後,法院判決高月月由其親生父親王鵬撫養。

王鵬的表示一定會好好的撫養孩子,楊蓉也希望能夠經常去看望月月,王鵬也表示同意。

李倩在獄中也表示說自己已經深深的懺悔,等到自己一出獄,一定會盡一個母親的責任,彌補自己對女兒犯下的罪行。

這個故事中,楊蓉想通過欺騙的手法獲得高老伯的遺產,最後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我們也衷心希望年輕的父母能懂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對自己的孩子負責,不要再給孩子造成傷害。希望李倩的錯誤能警示更多的年輕人。

《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如有侵權,及時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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