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農村小伙,剛剛結婚兩個多月,為了結婚前前後後花了三十多萬,可是婚後妻子卻不讓我碰,我很苦惱,我也曾經想要霸王硬上弓,但是她卻抓傷了我的臉。
我想要行使丈夫的權利,但是她卻不肯履行妻子的義務,我覺得強迫很沒意思,我很尊重她,希望隨着接觸的日子多了,我對她好一些,她就可以與我同房,但是結婚很快兩個月了,她總是以各種理由不肯同房,我特別地苦惱。
跟她溝通,問她為什麼不肯同房,她說我婚前承諾的事情沒有兌現,確實,婚前她曾經說過讓我戒煙,但是戒煙並非一天兩天就可以戒掉的,我也承諾會慢慢戒掉,她卻說什麼時候戒掉,什麼時候同房。
這樣荒唐的理由讓我很不爽,還沒聽說誰家娶了媳婦只能看,不能碰,同房還需要先戒煙的。我漸漸失去了耐心,這樣的媳婦真的想不要了,但是花了那麼多錢,想要不要,實在是心疼,要,又讓人鬱悶。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我下定決心要離婚。
那一天,我上夜班剛回到家裡,還沒有睡着,她突然開始又哭又鬧,嘴裡說著一些亂七八糟的聽不懂的話,什麼老闆不講信用,大騙子之類的話,並且還竟然砸起了東西,我想是不是她根本沒看上我,而是看上了別的什麼大老闆,被那些大老闆騙了。
我越想越窩心,覺得這個媳婦真的是不能要了。我立馬打電話給老丈人,老丈人再三說她根本沒有什麼大老闆,再三追問理由,老丈人支支吾吾總算是說了真話,原來我的新婚妻子竟然是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需要每天服藥,一旦斷葯就會發病。
我一聽覺得特別地氣憤,如果知道她有精神分裂症,我根本不會娶她,瞞着我成了婚,卻不肯同房,以為有外遇,卻原來是一個病人,我當時就氣炸了,對老丈人說,這個媳婦我不要了,立馬將彩禮退回來,包賠我所有的花銷。
老丈人聽了我的話,也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彩禮不可能退,想離婚也不可能,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不管怎樣,自己的女兒已經與我過了兩個多月,我說沒同房,誰能信?
我聽老丈人這樣一說,更是氣憤填膺,堅決要離婚,現在我也不想同房的事情了,離婚才是更重要的,誰願意跟一個精神病人過一輩子,那我這一輩子豈不是毀了?
我諮詢了律師,立馬起訴離婚,希望能夠將媳婦退回去,將自己的錢要回來。
點評:婚姻是不能兒戲的,婚前應該多了解一下,就不會有這樣的麻煩了。老丈人實在是做得不對,婚前隱瞞真相,這不等於騙婚嗎,這樣的行為是可忍孰不可忍,離婚,堅決離婚,一生的幸福不能就這樣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