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學生髮型事件|無法可依;卻有規範;無例可循,卻要執行

統一學生髮型事件|無法可依;卻有規範;無例可循,卻要執行

近日,某地區中學要求學生統一髮型,無論男生和女生在沒有特殊情況下都要嚴格執行學校規範要求,統一髮型,引發學生、家長和社會的強烈反響,支持與反對的呼聲都很高,爭議不斷。

學校方面,並未因社會反響強烈而放棄這個規定,強勢推進“規範”,只是從“特例”角度放寬要求,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也從學校角度做出了解釋和說明,並未制止這個行動。

在如今家校敏感複雜的生態里,特別是在強調“學生中心”和“獨立人格”踐行的現代教育理念下,學校和上級管理部門為什麼會有如此勇氣和膽量挑戰這個底線思維呢?

這個底氣是有出處的,這也是一個值得尊重的決策。

中國學生從“五四運動”開始,學校就有強制統一學生髮型的規範,並與“五四運動”精神相融合,形成了統一的“學生頭”。也就是說,那個時期的“學生頭”髮型並非憑空設想,而是有精神內涵的:男生“青年頭”、女生“斜劉海青年頭”代表着自由與平等,都是學生們最鍾愛的髮型,體現着那個偉大時代進步青年的風貌。

共和國成立後,國家和學校對學生髮型的要求相對寬鬆,但在《中學生日常行為守則》中明確要求男生不留長發。

隨着時間的推移,在學校教育發展進程中,學校對學生髮型要求越嚴厲而具體,男、女學生都有規範標準,如男生髮型“前不遮眼,側不蓋耳,後不過領”;女生髮型“剪短髮或扎辮子,不準披肩,不準燙髮 ”等等。

近些年來,學校對學生髮型要求依然普遍存在,但也關注到了學生個性化需求。如男生可“蓬鬆短髮、飛機頭”;女生“齊肩”等。

可以發現,學生髮型也是在伴隨着時代的發展而不斷演進,但沒有變化的是“短髮”。主要動因是“節省梳理時間、專註於學習、學校管理規範”,這是學校管理學生髮型的初衷。所以,有時學生可以不理解,家長應該理解學校的苦心。

有人說,強制要求學生統一髮型是違法行為。這是不正確的想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學校有權制定規範和細則。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學校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呢?

如果學校不存在“明文規定”不許留長發,卻要強制剪學生頭髮,便可視為違法行為,侵犯的是學生人身權利

當然,即使學校有明文規定,哪怕有更具體的細則,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關照特例,採取家校協作的方式,與家長、學生做好溝通,促進學生愉快接受,保障學生心理健康發展。如有的女孩子自小就留了長發,將頭髮視為“珍品”或已成為一份情感寄託,剪掉頭髮容易引發學生的心理問題,學校要將其視為“特例”有機處置,不僅局限於“藝術考生”。

學生統一髮型事件,無論哪所學校有此規定必有所反響,不必大驚小怪。核心理念是把工作做細緻,最好是有能力將“事故”轉化為“故事”,而不是生硬地將學生推出去“不許上學”。

教育這個東西本身是美好的。在學校里的任何規定、規則都不能是死的教條,而是要把“冷”的東西活化為生命美好,教育就成功了。

從學校管理角度,更應將其視為一項教育行動,而不是“一把剪刀”,高度關注學生的反應情況,有效採取教育措施,有機處置特定群體。

在全球教育史上,確實出現過因學校統一髮型而引發的群體事件。我們的近鄰韓國自90年代開始,學生就發起了“髮型自由運動”,學生開展了“不剪髮”運動,倒逼政府出台了《首爾學生權利條例》。但是,一切事物的發生和發展都是辯證的,學生爭取到了權力,必然要承擔相應責任,這個責任也是自己爭取來的,其負面效應學生自己無法用言行能夠解決的,它直接或隱性地反映到家庭中,引發家庭內部的紛爭與責任承擔。

從社會到家庭角度分析,大多數人對這項學校規定是認同的,至少人們會從學生的學習和成長角度看待問題——學生就應有學生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