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16篇論文仍不合格!六旬老教授怒發“罪己詔”:我自認無能

“我自認無能!四年發了16篇論文,總字數40萬,結果考核不合格”,日前,一個知名高校的教授在社交平台上發的“罪己詔”引發關注和熱議,在“罪己詔”中,這個即將退休的二級教授自嘲‘蠢材’,退群謝罪。

一個當年作為人才被引進的高材生,為何在即將退休的時候卻被扣上考核“不合格”的帽子,是另有隱情還是制度太苛刻了呢?


諷刺的事,這位教授的學生對他評價頗高,認為他“德高望重”,“從不壓榨學生成果”,一個老師好不好,合格不合格,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學生,為何學生層面好評如潮,卻通不過學校的考核機制呢?當一個老師拚命教學卻被冰冷的指標給“一票否決”,這是不是教育的悲哀呢?

根據學校方面的回應,李力教授的聘期考核不合格,是因為“普通C刊論文僅1篇,未達到合同要求”。但教授本人卻提出質疑:“四年年度考核都合格,為何合起來就不合格?” 他坦言,自己堅持“三不原則”——不搶課題、不爭獎項、不主動投稿,只為“把版面留給年輕人”。


現在很多高校老師的考核,似乎變成了一種量化的數字遊戲,比如要求4年發表16篇論文之類的。寫論文畢竟不是工廠流水線做產品,一篇核心期刊論文從選題到發表,少則半年,多則兩年。4 年 16 篇,相當於每 3 個月就要產出一篇高質量論文。這對普通老師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更荒誕的是,有些學校為了 “雙一流” 頭銜,把壓力層層傳導,甚至要求教授 “非升即走”。這哪是搞教育,分明是搞 “學術富士康”!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於是濫竽充數者有之,搶學生的勞動成果者有之,還有多少所謂的論文是被逼出來的 “學術垃圾”?李教授的不合格的悲劇,是不是就是因為他不願壓榨學生,不願搶第一作者呢?結果這樣的老師竟成了 “不合格教師”,實在讓人唏噓。


“年度合格”,“聘期不合格”,這是不是一個悖論呢?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脫節,是不是可能導致教師長期兢兢業業工作,最終卻被“算總賬”。這種規則是否公平?是否淪為“秋後算賬”的工具?

一流高校要保住名校光環,需要論文充門面,需要學術成果,這也可以理解,畢竟有了這些才會有項目,有經費的支持,但這些成果的壓力最後還是要傳導到老師們的身上,雖然校方否認了“末位淘汰”,但是“非升即走”也足夠讓老師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了。

“大學之大,不在大樓,而在大師。” 高校要尊重人才,留住人才,光靠冷冰冰的考核機制怕是不行,潛心教學的資深教授如果都要發“罪己詔”了,那高校又如何吸引真正潛心學術的人才?


大學生最害怕的莫過於考研考博低的時候遇到那些把學生當勞力、搶論文署名的導師。像李教授這樣不搶課題,不爭獎項,把機會留給年輕人的的“清流”本應是理想選擇,但現實卻是:“善良的老師考核墊底,強勢的‘老闆’名利雙收”。

當然,也不是說大學不需要考核,而是構建更科學的評價體系:要將教學質量、學生反饋、學術影響力納入考核,而非僅數論文篇數。要允許教師根據特長選擇“教學型”或“科研型”賽道,避免“一刀切”。要有透明申訴機制,確保教師對考核結果有質疑和申訴的權利,防止權力尋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