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前報名!事關河南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辦學〔2024〕100號)精神,今年我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國家、高校、地方三個專項計劃。

一、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

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38個縣(包括26個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原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至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已在當地參加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共53個縣(國家專項計劃確認的38個縣和15個原省定扶貧開發重點縣)。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至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已在當地參加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農村地區,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已參加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根據教育部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今年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二、資格條件申請及審核

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計劃在考生高考報名時已進行資格條件申報,現進入資格審核階段。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須提交本人和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如申請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監護人資格,應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並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證明材料原件連同複印件交學籍所在學校,經班主任審核,確認考生符合有關專項計劃報考條件並簽字,再由校長審核簽字後,加蓋學校公章,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審核完成後,逐級報市級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各有關高校公布的報名要求填報。4月25日前,考生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台進行報名申請。5月20日前,縣、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完成申請考生的基本條件審核;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審核並進行公示。

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考生所在學校、縣(市、區)、省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要求逐級公示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信息公示時,向社會公布縣、市及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舉報電話、網站和信函通訊地址,接受舉報和申訴,及時受理、查處資格造假等問題。

按照教育部規定,對於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經查實,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四、提供優質諮詢服務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學校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諮詢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積極報考。各級招生考試服務大廳安排專人為考生提供答疑、諮詢。考生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haeea.cn),進入“河南省招生考試綜合服務大廳服務電話”欄目,查詢報名地縣(市、區)、省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綜合服務大廳的聯繫方式,進行電話諮詢;或撥打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熱線電話0371-55610639;也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留言諮詢;或關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服務號進行在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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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南省教育考試院
編輯:劉   穎丨責編:李   騰
監製:馮紅亮丨審核:潘會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