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才落戶滿足什麼條件?海南落戶符合什麼標準?

來源:詳詢公眾號【海幫幫哦】


一. 學歷落戶類

以50周歲劃分為兩種條件

1. 年齡在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或本科學歷,

2.年齡在60周歲以下,需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學歷。

需準備材料為: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

3.畢業證書(原件);如有遺失等情況,可以在學信網上打印學歷報告並提供遺失聲明;【國外學曆本科及以上。需提供國外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打印);

5.3年以上勞務合同

這樣你就可以在所在的社區辦理落戶。在辦理的過程當中,需要社區居委會提供的流動人口信息卡。同時,普通落戶的父母也可以隨遷

1.海南省戶籍:

首套房首付30%,其餘可抵押;第二套按市、縣、銀行規定執行。例如,根據海口市的規定,第一套房子的首期款有40%已結清,70%尚未結清;三亞市佔50%。

2.海南省非戶籍居民:

(1) 各類市縣(海口、三亞、瓊海);每戶限購一套,首付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房地產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在城市限制區內購買的房屋累計滿60個月的,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社會稅。

(2) 第二類市縣(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只能賣給本市(縣)居民的家庭。海南人才落戶申請流程:

1.準備畢業證(或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原件

2.畢業證書提供相關學信網學歷認證,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APP,進行認證註冊

4.按照流程提交材料,獲取准遷證

5.老家遷出戶口後來海南提交落戶材料

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住房公積金直屬管理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全面貫徹落實“租購併舉”住房政策,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保障作用,切實減輕購買住房家庭支付購房首付款壓力,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本省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優化住房合同備案規定

(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支持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與自籌資金相結合的方式支付購房首付款。對購房人已在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中約定上述付款方式,並已足額支付自籌資金部分購房首付款的,開發企業應予以簽訂合同並配合提交辦理合同備案。

合同中尚未包含首付款的付款方式內容的,開發企業與購房人可採用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約定(補充協議參考樣本詳見附件)。

(二)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已簽訂合同且在合同中按上款的規定約定付款方式,並已足額支付自籌資金部分購房首付款的購房,應予以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購房人及其配偶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簽訂合同並辦理備案後,可向我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公積金機構”)申請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公積金機構對購房人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將從購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中提取合同約定的購房首付款,並直接支付給開發企業(屬於預售房屋的,代付至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三、註銷合同備案的工作要求

(一)購房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後註銷合同備案的,應於註銷合同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主動向公積金機構申請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由公積金機構通知開發企業於5個工作日內,從原渠道退回購房人及其配偶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二)對註銷合同備案且不按要求退回住房公積金的購房人和開發企業,公積金機構將採取法律手段追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並按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進行評級管理,將其失信行為推送至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負責解釋。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購房提取規定,仍按原購房提取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