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讀 | 嘉定區產學研合作項目

一、主管部門

嘉定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嘉定區產學研合作項目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嘉科〔2019〕19號)

《關於發布2022年嘉定區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三、申報時間

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23日

四、扶持政策

A檔項目扶持資金原則上為項目投入經費的50%;B檔項目扶持資金原則上為項目投入經費的30%;C檔項目不予扶持。單個項目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支持領域及支持範圍

(一)支持領域

全面支持面向集成電路及物聯網、新能源汽車及汽車智能化、高性能醫療設備及精準醫療、智能製造及機器人等符合區域科技創新發展要求與產業政策導向的產學研合作,支持針對疫情防控的檢測設備、檢測試劑、消毒設備、疫苗及抗體藥物等領域的產學研合作項目。

(二)支持範圍

1、支持企業圍繞自身技術難題,與高校、科研院所及相關研發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

2、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相關研發機構圍繞科技成果轉化與市場應用,開展科技成果中間試驗、工業性試驗、工程化開發及示範應用等。

3、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及相關研發機構組建聯盟,圍繞核心技術和共性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等,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

(三)項目執行周期

項目要求於2020年1月1日後啟動(以協議或技術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且在申報前實施完成並通過驗收。

六、申報條件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申報單位還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單位在嘉定區註冊並依法納稅;

2、申報單位與合作方簽訂合作協議,明確界定投入、分工、知識產權以及合作成果的歸屬、利益分配等各方權利義務;

3、申報項目符合區域科技創新發展要求與產業政策導向,且已經實施完成,並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在申報本指南項目前,已經獲得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再進行申報。

七、申報材料

(一)《嘉定區產學研合作專項申報書》

(二)附件材料

1、申報單位與合作方簽訂的產學研合作相關協議或合同以及項目開展費用明細、發票、銀行轉賬憑證等;

2、申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提供法人證書),上一年度財務報告(複印件);

3、申報單位及合作單位的企業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

4、申報項目驗收報告;

5、與申報項目相關的其他資料,如知識產權證書、檢測報告、查新報告、科技獎勵等;

6、特殊行業需提供資質證書;

7、聯盟合作項目的申報單位需要提供聯盟章程(或盟約)和聯盟成員單位名單(包含單位名稱、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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