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相關部門公開表示:迄今為止,全國各地落實了“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承諾,正式建立教師工資經費保障的長效機制和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不少人就此認為,公辦中小學教師已經和公務員一樣,享受同等的待遇;甚至有人直言:公辦教師就是公務員。
說“公辦教師就是公務員”,肯定不準確,公務員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製、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他們擁有行政編製;公辦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製是事業編製,兩者身份不同,區別較大。
可是我們身邊確實有不少人,分不清教師和公務員的區別,在他們看來,教師和公務員都是國家財政供養人員,收入又差不多,應該歸為同一個身份類別。而事實上,現在只是地方財政保障公辦中小學教師的平均工資收入不低於公務員,沒有提到其他方面。
那如果教師的身份轉為公務員,會有什麼樣的好處呢?
首先,教師的待遇會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教師待遇不僅包括經濟待遇,也包括政治待遇等。雖然全國基本已經實現公辦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目標,但只要教師和公務員存在身份上的差別,就難保這種平衡未來不會發生變化。
再者,即便教師的經濟待遇一直與公務員相當,教師其他方面的待遇也可能長期弱於公務員。究其原因,還是因為雙方的編製類型不一樣、管理體制不一樣、社會地位不一樣。
如果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身份轉為公務員,被廣為詬病的教師和公務員之間的“待遇差距”就完全失去了體制基礎,教師待遇將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很多問題也就迎刃而解。
其次,教師職業的吸引力會更高
公務員和公辦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都是體制內人員,但雙方在社會地位上有高有低。或許有人覺得,隨着教師工資收入與公務員的逐漸拉平,雙方的社會地位會變得相同。我們承認,收入的提升,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不過教師的社會地位要達到公務員那個層級,還為時尚早。
在體制內單位,公務員的社會地位最高,這點沒有爭議。只有讓教師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務員,才能實現“教師和公務員地位均等”,才會提升人們對教師職業的認同感,才能讓大眾對教育工作者更加尊重。如此一來,社會上尊師重教的氛圍會更為濃厚,教師職業的吸引力也會更高。
第三,學校之間的教師交流會更通暢,教育生態會更健康
為了讓教育生態更加健康,很多地區啟動了教師交流制度。然而受制於編製類型,公辦中小學的教師交流多是“人走編不走”,交流教師在交流學校工作1到3年時間,之後便繼續回原單位任教,他們在交流學校很難有歸屬感,學校管理也因此多了許多麻煩,這導致不少一線教師和學校管理層對該制度很有看法。
倘若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身份轉變為公務員,不同學校之間的教師交流就可以參照不同行政單位之間的公務員交流進行,人走編走,教師交流會更通暢,教育生態會更健康。
教師身份轉變為公務員有這麼多的好處,未來教師會不會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務員?答案是:完全有可能。
三年前,中央發布《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其中提到:“明確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提升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從教。”
公務員就是國家公職人員,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律地位,就是以公務員錨,確定教師的身份。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教師會與公務員“平起平坐”。
不過公辦中小學終究是事業單位,不是行政機關,在職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們的編製是事業編製,短期內被調整為“行政編製”的可能性極低,教師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務員,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其實,教師能不能成為公務員,無關緊要。從近些年教育行業的改革趨勢看,未來,教師的待遇只會越來越好、地位只會越來越高。所以,一線教師不需要有過多擔心,專註自己的事業,認真教學、努力提升自身理論水平,才是當下最需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