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鹿子陌
看《玫瑰的故事》里的愛情,有荒唐的,有無法理解的,有進度神速的,也有細水長流的。
除了口頭表達愛,最直接的就是花錢了。
有人說,一個人的錢花在哪裡,ta的愛就在哪裡。
每個人表達愛的方式,又有所不同,但內核都是付出。
這部劇里,不僅講愛,也會談錢,每個角色花錢的方式,就是他們愛人的方式。
01
黃亦玫最典型的特點,就是捨得花錢打扮自己。
不管在學生時代,還是工作後,她在人前永遠都是光鮮亮麗的。
戀愛時,願意花錢,更願意花時間。
跟庄國棟異地戀時,就威脅老闆,不給請假就辭職,為了他一句想醒來能看見她,黃亦玫不惜做好辭職的準備,也要請跑去國外看庄國棟。
辭職,等同於付出了金錢的代價,還沒算隱形的成長價值。
跟方協文在一起時,一點也不猶豫,就把自己工作的全部積蓄,掏出來給方協文創業。
黃亦玫愛人的方式,熱烈又用盡全力,愛一個人時他就排第一,付出什麼都願意。
但all in可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她的經歷也證明了這一點。
庄國棟就很大方,這種大方一方面是願意付出,另一方面是想用錢解決問題。
這也是他的方式,愛你的時候願意花錢,討你開心;想逃避問題時也肯花錢,買個清凈。
兩人在法國時,有個細節,庄國棟因工作忙,要給黃亦玫買魚子醬補償她。黃亦玫是拒絕的,心疼他,想為他省錢,但他還是毫不猶豫買了。
這是他對黃亦玫好的方式,盡量滿足她喜歡的。
但想逃避問題的時候,庄國棟也想花錢消災。
就好比黃亦玫發瘋拆家的時候,庄國棟沒打算讓她賠錢,但會找上門討要結果,拆完家,應該氣消了吧?
庄國棟的消費觀和能力都擺在那,黃亦玫要是跟他結婚,物質上肯定不會被虧待,他那麼拼事業,就是不想做一個無用的對象。
但換成方協文就不一樣了。
方協文是母親打兩份工帶大的,他的方方面面都要考慮母親的感受,而會忽略黃亦玫。
追求黃亦玫的時候,方協文背地裡為她每年多分擔2萬多的房租,不是因為他甘願付出,只是一種手段,為了留着黃亦玫住在這裡。
他給黃亦玫買早餐,又說自己不餓,就知道這就是手段。
婚後兩人為了買房吵架,黃亦玫丟了工作,他又要買大房子背貸款,勸告他時,卻被嘲諷她掙那點錢根本沒啥用處。
方母吐槽黃亦玫亂花錢時,他也只是解釋,黃亦玫花的是自己掙的錢,他管不着。
這背後意思是,若黃亦玫完全不掙錢,那他可能真會管她怎麼花錢。
方協文付出的金錢和時間裡,都藏着自己的算計,而不是單純的甘願付出,他的愛是需要回報的。
所以婚後,他就原形畢露了,特別是他掙得足夠多時,就開始對黃亦玫各種限制。
02
這大概就是從一開始,為什麼黃振華看他不順眼的原因吧,看起來不大氣。
說起來,黃振華事業有成不缺錢,可大方了。當然,最重要的是他三觀正,金錢觀也正。
黃振華跟關芝芝接觸時,兩人一起吃飯,他就說關芝芝這麼貴的包,不應該隨手放在油滋滋的桌面上,給她擦桌子。
他有錢,能掙錢,但不亂花。
去關家做客時,很坦誠地表達自己的驚訝,關家的家境,實在是好得超乎他所料。
當然,他也懂事不小氣,上門帶了名酒。
關芝芝也是個通透的人,拒絕黃振華後又找他演戲,又擔心他一直忘不掉自己,索性直接給他付演出費,用最直接、最傷人的方式,讓他看清兩人不會有結果。
任哪個男人捧着一顆心,默默守護和追求,卻被女人用錢打發,都能看懂意思了。
一開始還蠻看好這一對的,可惜編劇不讓。
後來,黃振華為了省50塊錢,在網上買二手啞鈴,結果賣家是蘇蘇,又很倒霉地被啞鈴砸了腳。
黃振華就喊着讓蘇蘇負責。
蘇蘇帶他去醫院,準備要為他付醫藥費,卻被拒絕了,他只是想要見蘇蘇而已。
為了有更多的接觸,他甚至提出,付費請蘇蘇當健身教練,當然蘇蘇肯定不會收。
蘇蘇買房時,黃振華很生氣。
一方面,因為這麼大的事情,她都不跟自己商量;另一方面,他要幫她分擔錢的事情,她不肯接受。
在他的意識里,為自己女朋友分擔經濟壓力,本就是應該做的事情。
不過,蘇蘇的三觀跟關芝芝一樣,分得很清楚。
在蘇蘇看來,雖然兩人是情侶,但她的界限還分得很清楚,自己想買房就自己出錢,這個壓力不應該轉移到黃振華身上。
更何況,她是真的想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給自己一條退路,因為她已經無家可歸了。
感情是感情,不該佔便宜的,蘇蘇一分都不想占,也不想產生金錢糾紛,更不想欠人情。
她會主動付出,也會給黃振華買禮物,但又不想超限度接受別人的付出。
這種理性行為雖然看起來有點傷人,但兩人畢竟沒結婚,誰也不敢保證,事情一定往好了發展。
所以,算清楚一點,沒什麼不好的。
你更認同誰的花錢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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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玫瑰的故事》劇照截圖,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