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南都n視頻記者獲悉,公安部交管局局長王強指出,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汽車搭載的“智駕”系統都不具備“自動駕駛”功能,駕駛人才是最終責任主體。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規範管理,明確0到2級輔助駕駛系統“人機共駕”的法律屬性。南都n視頻此前報道,專家稱車企“脫手駕駛”“ai代駕”等營銷變形或致認知偏差。
南都n視頻此前報道。
在7月23日國新辦舉行的“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王強表示,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汽車搭載的“智駕”系統都不具備“自動駕駛”功能。這些“智駕”系統都還暫時停留在輔助駕駛階段,駕駛人才是最終的責任主體。如果駕駛人在駕駛車輛的時候“脫手脫眼”,不僅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風險,一旦出事,還可能面臨著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和刑事追責三重法律風險。
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規範管理,首先是加強車企管理,督促車企落實主體責任,充分開展組合駕駛輔助測試驗證,明確系統功能的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杜絕進行誇大和虛假宣傳;督促車企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強化新用戶培訓。
此外,公安機關還將推動細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規規章,明確0到2級輔助駕駛系統“人機共駕”的法律屬性,同時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不斷提升輔助駕駛系統技術可靠性,制定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並探索將自動駕駛分級標準、輔助駕駛的操作規範納入到駕駛人教育培訓和考試範圍。
南都此前報道,車企積極擁抱智駕的熱潮之下,“脫手駕駛”“ai代駕”等營銷逐漸變味。國際智能運載科技協會秘書長張翔向南都記者指出,部分車企為規避風險,採用“l2+”“l2.9”等不符合國家標準與國際慣例的等級宣傳,導致消費者誤以為能實現自動駕駛,行業陷入“技術越先進,責任越模糊”的悖論。
5月,多家新能源車企對智駕“改口”叫輔助駕駛相關話題備受熱議。經查詢對比,小米汽車、理想汽車等品牌明顯替換了“智駕”字眼,小鵬汽車將部分車型“高階智駕”介紹中的“高階”二字隱去。南都記者諮詢多個車企品牌獲悉,車企客服及銷售人員在介紹智能輔助駕駛功能時,還是會用到“智駕”等措辭,但都着重強調了駕駛員人工介入的重要性,並表示“只是改名,功能未變”。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馮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