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神聖領土,西藏屬於中國的歷史源遠流長,是無可置疑的炎黃一脈,藏族人民也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
西藏因為高海拔的地理特徵,氣候嚴寒、氧氣稀薄,生存環境惡劣,這裡又被稱為全球除北極、南極以外的第三極。
藏族人民世世代代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中生存,艱苦的生活成為了催生宗教信仰的土壤,藏傳佛教在這片土地上大行其道,最終形成了一種非常獨特的宗教體系,並在西藏維持了很多年政教合一的體制。
藏傳佛教中,為了解決教派和寺廟首領的傳承,創造了一種獨有濃厚神秘色彩的活佛轉世制度,活佛是教派的最高首領,具有至高無上的精神權威。
中國歷史上的各朝各代,基本都尊重了西藏特有的宗教傳統和民風習俗,往往都承認活佛轉世制度,在清朝更是奠定了“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體系,形成了一整套規範嚴密的歷史定製。
新中國成立以後,為了加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維護西藏社會的穩定,新中國政府承認了活佛在西藏社會的地位,新中國政府的領導,也促進了藏傳佛教自身的健康發展。
活佛轉世系統的形成
西藏各教派活佛一般都是各寺院上層中的主要成員,除了是一派宗教領袖和教權掌控者以外,有的還是西藏社會的農奴主,對西藏地方政治起着重要作用,是西藏不折不扣的統治階級。
為解決教派和寺院首領的傳承繼嗣問題,藏傳佛教僧侶集團在適應西藏封建農奴制社會的基礎上,根據西藏古老的靈魂觀念和藏傳佛教特有的化身理論,創建了活佛轉世制度,這是一種有別於其他宗教和佛教其他流派的傳承製度。
藏語稱活佛為“朱古”,意為化身,蒙古語中又稱為“呼畢勒罕”,漢語中從元代開始將此語翻譯為“活佛”。
在佛教教義的化身理論中,佛有法身佛、報身佛和應身佛三種類型,其中的應身佛又被稱為化身佛。
藏傳佛教中的“活佛”指的就是應身佛,應身佛就是佛或菩薩以化身方式轉世人間,弘揚教法,指明教理,渡眾生,這是活佛轉世的理論根源。
西藏的活佛轉世最早開始在元朝,13世紀,元朝在西藏地區實施行政管轄,扶持藏傳佛教薩迦派建立了統一的地方政權,委任薩迦派首領為帝師,建立了世俗貴族和上層僧侶聯合專政的政教合一制度。
當時在西藏教派中,除了薩迦派,還有一個同樣影響很大、實力雄厚的噶瑪噶舉派,薩迦派的當權讓噶瑪噶舉派感到了嚴重的威脅。
噶舉派的教義規定不能娶妻生子,這讓教派領袖不能將教權交給自己的嫡親後代傳承,而師徒傳承則容易造成自立門戶、力量分散,為了不在和薩迦派的競爭中落後,當時噶舉派的領袖噶瑪拔希決定設計一個確保每一代教派領袖都有足夠號召力的教權傳承製度。
噶瑪拔希最終在圓寂前決定採用化身轉世的方式,來解決本教派宗教權力的傳承和延續問題。
這一舉措,首開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的先河。
在首次化身轉世的傳承中,噶瑪拔希讓迥多吉作為自己的轉世繼承了噶瑪噶舉派的教權,這一制度取得了重大的成功,確保了教派的穩定傳承,也讓教派不會因為領袖的傳承而造成分裂。
在噶舉派成功進行化身轉世後,藏傳佛教的其他教派們爭相效仿 ,一時活佛轉世蔚然成風,在西藏的各個藏傳佛教教派中,如寧瑪派、格魯派等大大小小的教派,都在自己的寺廟內部形成了轉世活佛系統,在以後的漫長歲月中,西藏的轉世活佛可謂是不勝枚舉。
經過元、明、清直至近代的演變,在西藏的眾多活佛傳承中,最終形成了達賴和班禪兩個最有影響力的活佛轉世系統。
達賴與班禪的由來和地位
西藏最早被中央政府有效管轄,始於元朝,之後的明清兩代,都很注重維護中央政府對西藏地區的有效管理。
明朝針對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關係以及西藏地方實際情況,一直採取“多封眾建,因俗以治”的治藏思路,對當時西藏眾多的僧俗地方政治勢力採取封賜的辦法,一方面對他們封授各種名號,另一方面對來京上貢者賞以大量財物。
這種辦法既承認西藏地方各個政治勢力的統治地位,也維持了西藏地方各個政治勢力對中央政府的服從關係,從而有效延續了西藏社會的長期穩定。
明朝在封授西藏地方上層時 ,對大的封建世俗統治者通常封以“王”的封號,對包括大活佛在內的各教派領袖人物則封以“法王”名號。
如著名的“三大法王”,就是明朝給當時西藏薩迦派、噶舉派和格魯派領袖的封號。
到明代,第五世噶瑪巴活佛受封為大寶法王,噶舉派的勢力達到頂峰。
在明朝後期至明清改朝換代之際,格魯派的勢力開始不斷擴張,逐漸成為西藏各教派中的執牛耳者,後世西藏最為著名的兩大活佛系統:達賴和班禪,均來自格魯派。
格魯派在1409年由宗喀巴創立,1474年宗喀巴的弟子扎什倫布寺法台根敦朱巴圓寂,寺院採用轉世辦法認定根敦嘉措為其轉世靈童,這是格魯派首次用轉世辦法選任教派上層人物。
而“達賴”的稱呼由來,是源於1578年。
當時,蒙古族的順義王俺答汗邀請索南嘉措到青海的仰華寺,並賞賜了稱號——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
達賴一詞來自蒙語,意為“大海”,喇嘛則是藏語,意為“上師”。
萬曆十五年明朝又封鎖南嘉措為“朵兒只唱達賴喇嘛”,正式確認了達賴喇嘛的地位,鎖南嘉措本人為第三世,前兩世為一、二世達賴喇嘛。
到了明朝末年,蒙古固始汗在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率軍進藏,幫助達賴五世,也就是宗喀巴第五輩大弟子阿旺羅桑嘉措以及格魯派首領羅桑吉堅贊建立了格魯派“政教合一”的政權,格魯派成為了西藏的統治者。
蒙古固始汗在幫助格魯派確立了在西藏的統治地位後,又推舉格魯派首領羅桑吉堅贊為班禪額爾德尼,羅桑吉堅贊即班禪四世(前三世為追認)。
班禪四世死後,達賴五世為之選定“轉世靈童”,建立了班禪轉世系統,自此格魯派初步形成了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系統,但此時班禪在格魯派中的地位明顯不及達賴。
在明清鼎革之際,眼看明朝已經岌岌可危,五世達賴和四世班禪商議派人同入關前的清政府建立了聯繫。
1644年,清朝入關後實行了扶持格魯派的政策,支持其執掌西藏地方政權,1653年,順治皇帝封阿旺羅桑嘉措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並賜予金冊金印。
“瓦赤喇怛喇”是梵文“金剛持”的意思,阿旺羅桑嘉措即達賴五世。
從此確立了達賴喇嘛系統在西藏的政教統治地位。
此後的歷世達賴喇嘛轉世,必經中央冊封,成為定製。
1713年,由康熙皇帝冊封五世班禪羅桑意希為“班禪額爾德尼”,賜金冊金印。
此後歷世班禪額爾德尼轉世,必經中央政府冊封,也成為了定製。
清朝冊封五世班禪,有着錯綜複雜的歷史背景,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為了削弱達賴實力,實施“分而治之”,這也標誌着清朝中央政府正式確認了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並列的名號及其地位。
活佛轉世制度在藏傳佛教的傳承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制度尚未完善的前期,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其中最關鍵的一環,也就是尋訪轉世靈童,一直被教派中的上層僧侶和宗教貴族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
這樣一來,教派中的上層人士,實際上可以在尋訪轉世靈童時選擇自己內定的對象,導致轉世活佛基本都出自宗教貴族家族中,不利於中央政府的有效掌控。
清朝統治者很快意識到了這一弊端,到了清朝中期,乾隆皇帝決定整頓活佛轉世方式,加強中央政府對藏傳佛教活佛及其轉世事務的管理措施,將格魯派大活佛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權牢牢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
為此,乾隆皇帝頒布了《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確立了金瓶掣籤制度,形成了完整的活佛轉世管理的歷史定製。
每次挑選轉世靈童時,都由駐藏大臣將數名“靈童”的姓名、生辰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簽上,轉入金瓶內,然後誦經七天,在駐藏大臣的監督下抽籤決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格魯派上層貴族的操作空間。
民國政府繼承了清朝管理藏傳佛教活佛及其轉世事務的歷史定製,制訂了有關行政法規,使活佛轉世制度按歷史慣例延續下來。
愛國的班禪在西藏具有極大的影響力
班禪是清政府為了削弱達賴勢力而正式冊封的,從清朝開始,班禪一直和中央政府的關係較為緊密,在多個歷史關鍵時期,有力維護了西藏的安定和統一,中央政府也一直對班禪信賴有加。
達賴和班禪作為藏傳佛教的兩大領袖,雖然宗教地位平等,但由於達賴的轄區較大,屬民眾多,這無形中提高了達賴的地位,影響了班禪系統的發展。
雍正六年(1728),雍正皇帝為了加強班禪的統治勢力,將後藏全部和阿里地區劃歸五世班禪管轄,雖然五世班禪最終只領受拉孜、昂仁、彭措林等三個宗,但這三個地區原本也是由達賴管轄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達賴的勢力。
道光十七年(1837)九月一日,十世達賴圓寂。
按照慣例,達賴自圓寂到親政期間,由攝政暫攝西藏事務。
於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道光皇帝降旨,由七世班禪代理攝政,掌辦商上事務。
七世班禪雖以年邁為由推辭,最後不得不勉強接手,在攝政一年後辭去職務。
由此可見,班禪在西藏有着不遜於達賴的地位和影響力。
民國初年,在帝國主義的策劃和支持下,十三世達賴在西藏大搞“新政”,旨在削弱中央政府的影響,實現西藏獨立。
作為班禪系統,則一直具有強烈的愛國傳統。
在清代,歷輩班禪忠實地執行清朝政府的治藏政策,每當西藏地方發生矛盾和糾紛,秉承中央政府的旨意,進行化解工作,有效維護了西藏地方的穩定;每當中央政府在治藏問題上遇到困難,歷輩班禪總是挺身而出,積極維護中央權威,為政府分憂解愁。
因此,在民國初年,九世班禪堅決抵制帝國主義的滲透,反對西藏獨立,積極配合駐藏川軍,“後藏僧民與漢軍互相為援。一切餉糈,莫不臂助”,有力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1923年,由於受達賴及帝國主義勢力的排擠,為了自身的安全,九世班禪出走內地,班禪的西藏的統治地區也被達賴勢力所侵吞。
在流亡內地的10餘年間,九世班禪一直擁護中央政府,反對西藏獨立,維護西藏的主權地位,在抗日戰爭爆發後,又積極宣傳民眾團結一致,驅逐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在大是大非面前一直站在正確的立場上。
上世紀40年代,九世班禪去世後,十世班禪繼位,繼續反對西藏獨立,在新中國成立後,十世班禪在新中國政府的支持下返回西藏,受到了西藏人民的熱烈歡迎。
直至今天,十一世班禪依然為維護袓國統一和民族團結髮揮着重要作用。
參考資料:
《藏傳佛教四大活佛系統與清朝治理蒙藏方略》,星全成等著,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