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情緒負責的3步驟



這樣的情緒糾結,甚至美其名為“善解人意”和“體貼”,其實已經失去了情緒界限。我們已經跨界去干預別人的情緒。我們經常聽到:


你再不乖,媽媽就生氣了!

(你弄媽媽生氣,是你不對哦!)


你怎麼可以讓父母失望!

(好孩子是要滿足父母的期望)


你不要像爸爸那樣,讓我難過啊!

(你不可以讓媽媽難過,你要為媽媽的難過負責!)


你這麼做,爸爸很生氣,以後不要這麼做了!

(我不這麼做,是為了不讓你生氣!?)


你不用我的方式回應我,你就是不尊重我!

(我需要變成你期待樣子,你情感才會被撫慰,才感覺被尊重?)我們教養竟然無意識地暗示着我們需要為父母的情緒負責,需要滿足重要他人的期待和照顧他們的情緒。


於是乎,我們誤認為情緒是需要“別人”負責的,他人需要諒解我的情緒,我更是要面面俱到照顧他人的情緒。“讓別人有情緒,我就是不好的,我就是不被喜歡的,我會有危險的。”,這樣的信念深固內心。這樣的我們那裡可能不害怕權威?哪裡可能有勇氣面對真實和他人情緒?哪裡可能安頓了自己而自在溝通對話?

沒有覺察和重新選擇,這樣的“情緒糾結”或“勒索”的模式將繼續傳承和強化,讓自己和他人無限受苦。所以,要真正面對他人對自己的情緒,必定從情緒負責開始:允許他人為自己的情緒負責,也邀請自己為自己的情緒負責。情緒負責的三步驟:

1. 歸還:歸還他人需要為自己情緒負責的部分,而自己也學習為自己的情緒負責。設立清楚的界限。哪怕,他們是你的父母。

2. 認清與站穩:除非是你有“惡意”地傷害、攻擊、羞辱和無視,否則他人的情緒不是你的錯。

謹記,他人的情緒,不是你的錯。

如果真的想要負責,你頂多能對他負責5%的情緒,而他自己需要負責全部的95%的情緒。(因為人是有限制的,我們無法完全照顧或撫慰他人的感受。在有限的情況下,需以照顧自己的情緒為優先。)

3. 尊重他人經歷情緒的權利: 允許自己和他人經歷情緒和理解情緒。

學習理解自己情緒背後的需要,學習承接情緒,學習適當地用語言表達。通過經歷自己的情緒,讓自己生命有承擔和負責的歷練。也允許他人擁有經歷情緒的權利和過程,讓他也擁有情緒承擔和成長的歷程。

他人的情緒糾結模式想要投射在我們身上,我們有時只能拉開距離,不再和他玩“拯救者”,“受害者”與“迫害者”的遊戲。

當你學會情緒負責,你不是變得冷漠無情。而是,能放鬆下來,帶着愛,去理解眼前這個人的情緒和感受,同時更加重視自己的狀態和感受。


他人的情緒,我們只需要看見, 不需要背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