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患兒體溫在37.5~38.0℃(以腋溫為準),精神狀態良好時可暫時不選擇應用退燒藥物。家長只需要多觀察,並且可通過及時補充水分、降低室內溫度、減少穿衣蓋被、幫助皮膚散熱等方式改善發熱兒童的舒適度。
當然,我們今天要說的是年齡大於2個月,腋下測量體溫超過38.2℃。或因發熱導致不舒適和情緒低落的發熱兒童,應給予退熱燒葯。世界衛生組織和中國兒科指南推薦的小兒退燒藥有兩種,一種是Acetaminophen(對乙酰氨基酚,例如泰諾林),另一種是Ibuprofen(布洛芬,例如美林),常見如下圖:
藥品名稱 | 對乙酰氨基酚混懸滴劑 | 布洛芬混懸液 |
作用類別 | 解熱鎮痛類非處方葯 | |
藥理作用 | 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 | 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及抗炎作用 |
成份 | 每毫升主要成分對乙酰氨基酚100毫克及其餘輔料 | 每毫升主要成分布洛芬20毫克及其餘輔料 |
適應症 | 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兒童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 | |
禁忌 |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對對乙酰氨基酚或製劑其他成分過敏者禁用。 | 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葯過敏些禁用;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藥物相互作用 | 1.應用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或解痙葯(如顛茄)的患者,長期應用可致肝損害。 2.與氯黴素同服,可增強氯黴素的毒性。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 1.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服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並可能導致胃潰瘍。 2.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葯同服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糖葯同服能使這藥物的血葯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葯同用時,也可降低降壓效果。 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
01
口服用法用量
對乙酰氨基酚混懸液:12歲以下兒童用滴管量取,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 體重(公斤) | 一次用量(毫升) | 一日次數 |
1-3 | 10-15 | 1-1.5 | 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
4-6 | 16-21 | 1.5-2 | |
7-9 | 22-27 | 2-3 | |
10-12 | 28-32 | 3-3.5 |
註:用前請搖勻,使用前後請清洗滴管;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用藥。
布洛芬混懸液:12歲以下兒童用量杯量取,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 體重(公斤) | 一次用量(毫升) | 一日次數 |
1-3 | 10-15 | 4 | 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
4-6 | 16-21 | 5 | |
7-9 | 22-27 | 8 | |
10-12 | 28-32 | 10 |
註:用前請搖勻,使用前後請清洗量杯;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用藥。
用藥後起效時間一般在30-60分鐘,體溫下降時間在1-2小時。達峰時間為3-4小時。持續作用時間乙酰氨基酚混懸液(泰諾林)為4-6小時,而布洛芬混懸液(美林)持續作用時間為6-8小時。
02
不良反應
藥品 | 對乙酰氨基酚混懸液(泰諾林) | 布洛芬混懸液(美林) |
不良反應 | 常規劑量下較少引起不良反應,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物熱及粒細胞減少;但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甚至急性肝衰竭。此外,對乙酰氨基酚可能導致罕見嚴重的皮膚反應,包括致命的Stevens-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等。 | 一般為輕度的腸胃不適,偶有皮疹、耳鳴、頭痛等,嚴重可引起消化道出血,亦有布洛芬引起急性腎損傷的報道。 |
處理措施 | 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時應停葯,並給予對症處理;發生急性中毒應給予乙酰半胱氨酸解救,根據病情給予相應處理。 | 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時應停葯,如出現胃腸出血或潰瘍給予質子泵抑製劑;發生急性腎損傷時,應根據腎損傷嚴重程度採取不同的治療。 |
03
臨床合理應用及注意事項
1.不推薦對乙酰氨基酚與布洛芬聯合或交替使用;
2.不推薦解熱鎮痛葯與含有解熱鎮痛葯的復方感冒藥合用;
3.哮喘患兒應在對其病情進行全面評估後使用退燒藥;
4.肝功能異常伴發熱時禁用對乙酰氨基酚,必要時可選用布洛芬;
5.腎功能損傷中度及以上異常或腎功能不全患兒伴發熱時禁用布洛芬,必要時可選用對乙酰氨基酚;
6.布洛芬不用於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兒的解熱鎮痛治療,必要時可選用對乙酰氨基酚;
7.出血性疾病患兒伴發熱時,需權衡利弊,必要時可選用對乙酰氨基酚等對凝血功能影響較小的藥物;
8.KD(川崎病)急性期應用大劑量阿司匹林抗炎治療,無需使用其他解熱鎮痛葯;
9.對乙酰氨基酚等解熱鎮痛葯在G-6-PD(葡萄-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的患兒屬禁忌;
10.不推薦在疫苗接種後預防性使用退燒藥;
11.不推薦使用解熱鎮痛葯治療全身麻醉術後惡性高熱、中樞性發熱、外胚層發育不良;
12.惡性腫瘤患兒解熱鎮痛葯的使用需權衡利弊。
04
劑型
前文介紹的兩種葯都是混懸液,口服製劑。還有一種是栓劑,直腸給葯屬於非經胃腸道吸收方式,在患兒出現嘔吐、口服難度大或無法進行口服給葯退熱治療的情況下,可以予栓劑進行治療。
閱讀到這裡想告訴大家退熱的主要目的是減輕發熱所致的不適,並不是單純的恢復正常體溫。特殊情況應保護臟器功能應積極降溫,查找並治療引起發熱的原因。感謝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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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編輯:中西醫結合護理雜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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