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思考,我把自己人生的3個底層認知分享給大家。有了這3個方面的認知,你會發現每天都可以是幸福的、自由的、快樂的,原理在於生活中的許多其實都可以被認為是額外的獎勵。
01,第一個認知:人本質上是一個孤獨的個體。
絕大多數人是感受不到孤獨的,因為他們始終在人群當中;也有少數人偶爾在人生逆境中能有或深或淺孤獨的感覺。我們往深處想,人本質上其實是孤獨的,縱然人們身邊都有這樣那樣的人。尤其是偉人,他們孤獨的感覺普通人可能永遠無法體會,那感覺大概就像在深深的黑暗的隧道里獨自行走。
從生到死,承認人始終是一個孤獨的個體,並不是什麼壞事。
首先這是一種心理準備,也就是說從一開始就接受我們總會有獨自上路的時候,接受我們總會失去至親至愛的時候,接受我們總有一個人面對生活荊棘的時候,所以等那一刻真的出現時,我們就不至於驚慌失措六神無主,這其實只是我們回歸到人是孤獨個體的本質罷了。
其次,就是認識到人始終是一個孤獨的個體,在此基礎上,你就知道其實我們已經得到了很多。你看,當我們有親情、愛情、友情的時候,這些不都是額外的獎勵么!我們生活在宇宙中一個孤獨的星球上,我們是人群中一個孤獨的個體,但是我們身邊卻總有各種感情的撫慰與寄託。
如此的話,我們的生存範圍其實擴大了,既能一個人,也能一家人,還能一群人。有些人無法獨處,有些人不能合群,當然各人有個人的方式,但是總歸生存範圍縮小了很多。我們最好能練就,一個人的時候能享受一個人的樂趣,這是因為人本來就是孤獨的;一些人的時候也能享受一些人的歡愉,這是因為一些孤獨的個體在一起時總能碰出燦爛的火花。
02,第二個認知:人最終只能自己為自己負責。
生活中,是不是有許多人或明目張胆或含沙射影的表達這樣一個意思,你要為我負責。當你需要別人為自己負責的時候,你就失去了自己的主動權。我們最終是自己為自己負責,這是第一位的;當然我們有時候需要為別人負責,或者別人為我們負責,但這始終是第二位的,並且不應該是理所當然。
什麼才是自己為自己負責?就是從離開原生家庭的那一刻起,就清醒的明白,自己要為自己的健康、財務、情感等負責,並且負責的時間是往後餘生的一輩子,我們自己要為自己雪中送炭,其餘人任何時候的任何幫襯都只當做是錦上添花。
我對這一點是深有感悟的,主要源於中國的家庭觀念,中國人特別注重家的概念,父母與子女之間,夫妻之間,互相負責彷彿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很多時候事與願違,因為需要負責的那一方,會出現不能或者不願的時候。不能是力不能逮,不願是心不甘情不願,這樣的事例在中國家庭中比比皆是。歸根結底,是很多人腦子裡缺了一個重要的深刻認知,那就是人最終只能自己為自己負責。比方說我們生育子女,如果一開始就有了將來子女為自己養老的這種意識,我們很可能在老年過得很悲催。不明白的人,想一想吧!
始終銘記,人最終只能自己為自己負責,好像很殘酷;但是如果我們直面這種殘酷,對我們自身是大有裨益的,這能大大擴展我們的生存空間。我們能在最平凡最普通的生活面前,不輕視自己;也能在最富貴最奢華的生活面前,不高看自己。在為自己負責的前提下,忍別人不能忍,能別人無所能。其實,現實的情況往往要好許多,因為我們每個人都能有所依賴,總能享受到別人為自己負責的時光,這不又是額外的獎勵么!
03,第三個認知:人能從無意義中找出一個意義來。
如果你讀過大歷史相關書籍,你就能明白,人類的歷史在宇宙的時間長河中,只不過是一瞬;想想個體的壽命,最長不過百年,這相對於無限的時間來說,又算得了什麼呢,白駒過隙而已,然後就會化為煙塵。這是多麼無力啊!當往無限大的空間無限遠的時間去思考人生時,人生當真是毫無意義。
可是當我們把思緒收回來,人生幾十年的光景卻需要一天一天的過,而每一天還得一秒一秒的流逝。每個人都不可能幹等着從生到死,總得去做點什麼,總得去尋點什麼。這大概就是人生的意義之所在。我們去做的去尋的,不就是某種目的、某類價值與某個使命么!這不就是短暫生命的意義么!我們完全有主觀能動性,去找到這一點去做到這一點,將這一點作為人生的支點,這樣我們就不會為人生的虛無感到痛苦了!同樣可以說,從無意義的人生中找到一個意義來,這是一種額外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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