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朱寧
作為國內奢侈品電商第一股寺庫,最終還是被資本市場拋棄了。日前,寺庫因推遲半年依然無法提交2023年12月31日的20-f表年度報告,被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強制退市,不再參與資本市場交易。
資本市場退市的背後,雖然寺庫app網站和app還在持續推進促銷活動,吸引用戶下單,但不少消費者反饋,雖然寺庫app看起來一切正常,但真下單後,不僅不給發貨也很難退款。對此,記者通過天眼查、官網等多個渠道聯繫寺庫所屬企業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多為直接掛斷或無人接聽,截至發稿,尚未取得有效聯繫。
財務狀況急轉直下
此前存在貨款拖欠情況
2017年9月,號稱「奢侈品電商第一股」寺庫,在美國納斯達克敲鐘上市,共融資1.1億美元,但僅僅4年之後,寺庫就接連面臨退市壓力。2021年12月,因股價已經連續30個交易日低於1美元,寺庫收到納斯達克的首次退市警告;2023年11月,寺庫對外通報,公司11月14日收到了納斯達克發出的退市通知,並計劃請求聽證,以爭取轉機;最近一次收到退市警告則是在今年2月6日,實際上,寺庫在資本市場上的交易自4月25日後便已停止。
寺庫退市的壓力,來源於其糟糕的經營數據。時下,寺庫都未能公布2022年和2023年度財報。其最後的財報數據停止在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該報告期實現營收11.64億元,同比減少23.72%;凈虧損8.17億元,虧損同比擴大19倍。
寺庫股價走勢
其實,在2021年年初,寺庫多家供應商就公開揭露其存在大規模的貨款拖欠問題,被拖欠的貨款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千萬元。這一負面消息迅速在市場上發酵,導致其股價急劇下滑。
而此次納斯達克對寺庫作出的強制退市決定,並非毫無徵兆,而是早有端倪。2021年12月,寺庫發布公告表示,因連續30個交易日其股票收盤價未能維持在1美元之上,公司接到了納斯達克交易所發出的退市警告。2023年11月,寺庫再次對外通報,公司於當月14日收到了納斯達克發出的退市通知,並計劃請求聽證,以爭取轉機。
此外,寺庫還一度傳出申請破產清算的消息。雖然寺庫當時回應表示:「我司發現部分媒體發布『寺庫集團被申請破產』的相關新聞。經核實,不存在以上情況,公司將保留追責的權利。」
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信息
公司與法人同被
列為「被執行人」
公開資料顯示,寺庫是綜合高端產品和服務線上平台,主要通過由網站、移動應用和線下體驗中心組成的線上線下綜合購物平台,為客戶提供正品高端產品和生活方式服務,與淘寶、京東等巨頭形成差異化競爭,其中奢侈品銷售佔據95%以上的比重,涵蓋全球和國內3800多個品牌。
從寺庫所屬企業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來說,其法定代表人為李日學,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200萬元,經營範圍含寄賣服裝、鞋帽、首飾、日用品等。股東信息顯示,該公司由李日學(持股90%)和黃朝暉(持股10%)共同持股。
但目前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被標註為失信被執行人、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和股權凍結等風險信息。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全部未執行數量為120件,未履行比例為100%。作為被執行人,被執行總金額為2950.93萬元。
同時,法定代表人李日學也已被列為「被執行人」,公司涉訴案件超過上百條,案由大多為買賣合同糾紛、網路購物合同糾紛,累計被執行金額高達3757.6萬元。其中有74.8%的金額未履行。
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涉及訴訟
黑貓投訴平台超兩萬條投訴
「不發貨、不退款」行為或涉及欺詐
實際上,財務問題只是冰山一角,更為嚴重的是消費者信任的崩塌。不少消費者反饋在平台上購物後,不僅不發貨也難以退款。記者查閱黑貓投訴平台發現,截至目前,有超2.3萬條關於寺庫的投訴,這些投訴大部分都是關於寺庫不發貨、不退款的問題。
有投訴者表示,「我2022年4月在寺庫買的t恤,一個多月沒有發貨,催發貨後系統告訴我沒有我的訂單。然後我從2022年6月至今一直在申請退款,客服聯繫不上,app一直顯示退款審核中,到現在兩年了仍然沒有任何說法。」「6月1日在寺庫電商平台下單一款迪奧腰包,當天提交取消訂單退款,至今未退款,聯繫在線客服/電話客服,均表示以財務審核退款為準,詢問審核時效,也避而不答,也一直未給退款,需要48小時內審核退款。」
記者注意到,在投訴問題中,大都出現「退款審核中」「詢問審核時效,客服避而不答」「永遠是正在申請退款」等表述,同時,投訴日期最長出現在2022年。
在此情況下,記者下載寺庫app發現,其仍在正常運行,「包包」、美妝、鞋類、衣物等產品仍可正常購買,並且在商品頁面還標註著「現貨秒發」等字樣。同時還有各種優惠活動、促銷活動,首頁部分商品展示上寫著「24新款」、「48小時內發貨」「一周左右發貨」的字眼。
寺庫app目前還在進行商品銷售
「沒有發貨能力還發布商品,確實有可能涉及欺詐行為。」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商家在明知自己無法按時發貨的情況下,仍然發布商品並接受訂單,這可能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解並遭受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商家在銷售商品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進行虛假宣傳。如果商家故意隱瞞自己的發貨能力以騙取消費者的錢財,那麼其行為就涉嫌欺詐。
對於寺庫「不發貨也不退款」情況,付建表示,消費者可以嘗試與商家進行溝通協商,了解發貨情況並要求退款,如果商家同意退款,雙方可以協商具體的退款方式和時間。如果與商家協商無果,消費者可以向購物平台投訴,同時消費者還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如果以上途徑均無法解決問題,消費者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