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8月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韓勇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吉林省紀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書記,陝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幹部任用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曾任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組長
督辦孫小果案
公開資料顯示,韓勇,漢族,出生於1956年10月,吉林九台人,1974年6月參加工作,197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韓勇早年在吉林省工作,1992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吉林省松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吉林省紀委常委、吉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等職。2004年調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部部長、黨委副書記等職。
2016年1月,韓勇轉任陝西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至2022年1月卸任。2022年3月,韓勇任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19年4月,韓勇曾作為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組長帶隊進駐雲南。該督導組進駐期間,昆明市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伙。其中,就包括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孫小果團伙。據新華社此前報道,同年5月24日,中央第20督導組向雲南省反饋督導情況,專門聽取了孫小果案件情況彙報。與此同時,全國掃黑辦將孫小果涉黑案例作為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
然而,韓勇在上任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一年後退休,於2023年10月19日被查。
同時,2023年11月8日,政協陝西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撤銷韓勇政協陝西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任人唯親唯利,賣官鬻爵
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4月22日消息,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原副主任,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韓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不敢擔當鬥爭,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活動;違背組織原則,任人唯親唯利,賣官鬻爵;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低價購房;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家風不正;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幹部任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韓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韓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勇作出逮捕決定。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