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胡強、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李吉平、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原組長龍飛,分別被開除黨籍或「雙開」。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上述3人均系今年2月至3月官宣被查,都涉嫌受賄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胡強 資料圖
胡強出生於1962年3月,河北棗強人,長期在江西省財政廳工作,2010年9月任廳長,2018年1月升任江西省副省長,2022年1月補選為江西省政協副主席,2023年1月卸任。2024年2月被查。
通報稱,胡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屬和特定關係人吸收存款提供幫助,搞權色、錢色交易;
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執紀執法活動;
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胡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李吉平 資料圖
李吉平出生於1955年,遼寧大連人,1994年3月起在國家開發銀行工作,先後擔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長,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2024年3月被查。
通報稱,李吉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大肆干預、插手金融機構職工錄用、職務晉陞工作,污染政治生態;
廉潔底線失守,大肆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錢色交易;
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吉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龍飛 資料圖
龍飛出生於1969年8月,長期在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工作,曾任辦公廳主任。2014年6月,改任中國長江三峽集團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20年6月,出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2024年2月被查。
通報稱,龍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和娛樂活動安排;
背離組織要求,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清廉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道德敗壞,腐化墮落;
執紀違紀,執法犯法,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龍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來源:長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