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7月2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宋宇峰(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遵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宋宇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宋宇峰 資料圖
長期在醫藥衛生系統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宋宇峰出生於1962年6月,貴州貴陽人。他長期在醫藥衛生系統工作,曾任貴陽醫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貴州省科協副主席(兼),貴州省衛生廳廳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等職。
2018年11月,宋宇峰出任貴州省醫療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於2020年9月出任貴州省十三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據貴州省人大官網消息,2023年2月16日,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與黔南州人大工作交流座談會召開,宋宇峰已作為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出席會議。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月2日消息,宋宇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被查前,宋宇峰還曾出現在公開報道中。據貴州消防微信公眾號消息,2023年12月25日至26日,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豫貴率隊赴黔東南州調研消防工作,宋宇峰等參加調研。
參加迷信活動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7月3日通報,貴州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宋宇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宋宇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棄守廉潔底線,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將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公司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宋宇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宋宇峰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