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線下大家都見過,紅色的(中華包裝)口感純正醇香,新號福利。」在一個社交平台直播間,兩個不露臉的主播正在賣力地喊著。在屏幕中間,與香煙品牌荷花、南京、中華包裝近乎一致的產品撐滿了整個鏡頭。「秒拍秒付不佔單」,隨著主播的叫賣,現場不少觀眾相繼下單。
該主播銷售的是茶葉,主要以烏龍茶為主,大紅袍、肉桂等被分別包裝在與香煙品牌相似的盒子中,售價為10元或9.9元一條。儘管不斷有觀眾質疑產品真偽,但主播並不對留言進行回復,對於產品名稱,也以「紅色的」「黃色的」「綠色的」進行代替。從產品來看,新京報記者請茶行業人士品鑒後發現,該茶葉與肉桂基本沒有關係,並且呈現缺斤少兩的情況。對此,律師表示,互聯網平台並不能銷售香煙,以近似知名香煙品牌的包裝進行銷售,也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新京報記者從電商平台購買的一款茶葉,被包裝在類似香煙品牌「中華」的盒子中。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攝
一條「中華」賣10元?
「我在直播間看到賣的是中華煙,價格特別便宜,他們也沒有說是茶葉,買來之後才看清楚是5小包茶葉」。一位消費者稱,偶爾刷到一個直播間,點進去好多人都在下單,自己也下了單,但到貨後卻發現與預期不符。
該消費者瀏覽的是一個名為「掌柜商行」的直播間,按照消費者提示,新京報記者點進去發現,該直播間主播並沒有露臉,始終在攝像頭後。鏡頭前擺著幾盒包裝類似香煙品牌「中華」「荷花」「南京」的產品。根據主播的介紹,該直播間為新號開播送福利,一件件地展示著那些類似香煙的產品。
與尋常直播間不同,該直播間並沒有詳細介紹產品,而是用「懂的都懂」之類模稜兩可的話術。例如介紹一款類似中華香煙包裝的產品時,該主播稱:「下面上一條紅的,懂的都懂,新號開播,我們要的是排面。你們秒拍秒付,不要佔我單。」新京報記者隨即點進該產品的詳細頁面,但該產品的介紹頁面並沒有介紹產品信息,只是在產品標題上寫了「濃香型茶葉禮盒裝高檔茶送禮2024新茶」的字樣,另外幾款產品也是類似的介紹。價格方面,大部分產品基本為10元、9.9元一份。
新京報記者在直播間諮詢「這款產品是否是中華」,客服沒有回復詢問,而是說具體以下單時的描述為準。隨後新京報記者下單並在3天後收到了該產品。此外,新京報記者也在某電商平台購買到了包裝寫著「中華」的茶葉產品。
新京報記者看到,在某電商平台單獨購買的產品包裝外觀與中華牌香煙極為相似,都採用紅色加黃色的顏色搭配,包裝正面用一個黃色的城樓形象,旁邊帶有與「中華」繁體字相近的名字。仔細觀察發現,這款產品包裝上所謂的「華」與繁體字的華相比,少了一橫。在城樓與名字的右邊,正常中華香煙會寫有吸煙有害健康的提示,但該產品寫的則是「喝茶有益身體健康,認真為您做好一杯茶」。
而在「掌柜商行」直播間購買的產品,網店標識明確寫有「中華茶」字樣,收到貨後卻出現了貨不對板的問題。首先產品外包裝,與直播間展示的產品並不一致,整體為黃色包裝,中間寫有「大重丸」的字樣。
涉嫌誤導消費者
按照法律規定,香煙是不允許在網路平台銷售的。網上售煙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可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捲煙屬於煙草專賣品,必須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才能進行相關經營。通過網路銷售香煙,情節輕微,將根據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給予罰款等行政處罰。捲煙貨值較大,可構成刑事犯罪,可構成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等罪名。
上述茶葉用近似香煙的包裝來吸引消費者購買,卻不主動介紹與知名產品的關係,對消費者構成了誤導。
在直播間中,有消費者詢問該產品是否是中華煙,該產品是否保真,如果是假貨退,退回的話有沒有保障,但主播並沒有回復該網友的留言。也有網友稱,該產品「一眼假」。新京報記者也在該產品的評論區發現,有購買了產品的用戶留言稱「騙人的,大家別上當,就五小包茶葉,並且還是垃圾,難喝,差評。」另一網友稱,「混淆視聽,我以為是煙」。
從新京報記者購買的產品來看,一份茶葉標註生產商為福建溪商茶業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21年10月28日,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許可項目中包含茶葉製品生產。在銷售端,新京報記者購買的兩家店鋪分別是「盼之夢食品」「牛牛滋補企業店」,在購買完產品後再度進入店鋪,已經沒有產品在銷售中了,店鋪客服也沒有反應。
這些產品與中華、荷花等品牌的香煙是否真有關係?6月13日,新京報記者嘗試聯繫「中華」香煙的生產廠家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撥打800電話,但多次撥打併未接通。同樣「荷花」香煙的生產廠家河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撥打400電話,未能接通。
不過在中華商標網上,新京報記者看到,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的14個與「中華」相關的商標中,基本都是與香煙、捲煙有關的商標,並沒有針對茶葉的。同樣與河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相關的「荷花」商標中,也沒有針對茶葉的。
一位常年在福建從事茶葉的市場人員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在日常工作中有見過這類產品,除了單包的茶葉外,還有的將茶葉做成香煙的形式進行銷售,售價不高。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隋海旭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中華」牌香煙至少可以從商標侵權、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三個方面來維權。首先該茶葉包裝涉嫌商標侵權,「中華」字樣和天安門城樓圖樣共同組合而成的圖形,均繫上海煙草集團在第34類即煙草類別上的註冊商標,雖然茶葉與煙草屬於不同的商標分類,但「中華」牌香煙及其特有的包裝知名度較高,無論是文字還是圖形皆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中華」相關商標有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歷史記錄,未來在行政或訴訟程序中有望被持續認定為馳名商標,香煙與茶葉品類亦有一定相關性,因此「中華」牌香煙可以主張跨類別保護,禁止他人在茶葉類別上使用其在香煙類別上的商標。
隋海旭律師表示,雖然經仔細比對,茶葉包裝上的「中華」字樣和天安門城樓圖樣與「中華」牌香煙上的商標標識存在細微差別,但該細微差別並不會成為認定侵權的阻礙,因為無論從單獨元素還是各個元素的組合以及整體呈現的視覺效果來看,該茶葉包裝都有著非常明顯的攀附「中華」牌香煙聲譽的主觀意圖。這一情形也可能潛在地削弱「中華」相關商標的知名度和顯著性,損害馳名商標權利人的利益。其次,「中華」牌香煙上的有關字體、天安門城樓圖樣及其各個組成元素整體上的排版設計,都可能因具備獨創性而享有著作權,他人未經授權擅自將相同或近似的字體、圖片、設計使用在商品包裝上,侵害了權利人(上海煙草集團或者其他著作權人)對作品享有的著作權。第三,由於「中華」牌香煙獨特的商品包裝本身就有較高的知名度與影響力,該茶葉產品擅自使用與「中華」煙包裝極為近似的、肉眼難以區分的包裝,涉嫌攀附他人商譽,誤導消費者,影響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產品安全存疑
「香不過肉桂,醇不過水仙,韻不過大紅袍」。武夷岩茶需滿足茶青產自武夷山市區域內,按照武夷岩茶工藝製作。較為知名的品種有大紅袍、肉桂、水仙、金駿眉、正山小種等。本次新京報記者購買的產品中,就包括了大紅袍與肉桂。除去包裝、覆膜,10元一條的茶葉,依舊有利潤可圖,均攤到每包茶葉上,所用的茶葉成本較低。
即便因外包裝而吸引消費者購買,但消費者也確實用10元錢購買到了5包茶葉,那麼這些產品是否適合消費者飲用?
6月13日,新京報記者聯繫到曾在多家知名茶企任職的茶行業人士周勇(化名),將購買的產品交於其進行品鑒。周勇表示,干茶色澤烏黑,有令人不舒服的火氣;滋味寡淡、茶香微弱,完全沒有肉桂的辛銳香氣。總體而言,茶的綜合品質極差。「這茶葉索然無味,基本上可判定不是肉桂。」
此前,新京報記者曾報道過,一些直播間或者線下門店,用10元的價格銷售所謂的「肉桂」「大紅袍」等產品。在武夷山經營茶園的陳先生參觀過類似直播間,他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在直播間里賣的低價肉桂,基本都是我們直接剪下來落在地里當作肥料的,我寧願扔了也不喝。」這種「肥料茶」沒有飲用價值,但會有人到茶園裡收,「即便這種茶葉賣到十幾塊錢一斤,商家依然有一半以上的利潤。」
這款包裝仿「中華」的茶葉,不僅茶葉品質差,該產品也存在重量不足的問題。在收到產品後,周勇首先將產品進行了稱重,包裝標識的6克一包,實際重量僅為4.84克。周勇表示,中國茶葉種類繁多,各種概念,信息嚴重不對稱,消費者不容易識別。在電商平台,有的人因為看到一些產品標價幾塊錢或者幾十塊錢而下單,即便上當也不心疼、不追究,客觀上助長了這些制假售假廠家的氣焰。
▲這款包裝仿「中華」的茶葉,不僅茶葉品質差,還存在重量不足的問題。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攝
在包裝方面,該款茶葉也沒有完全按照要求進行標註。新京報記者翻看購買的產品,在「大重丸」這款產品的生產信息方面,並沒有出現生產商詳細信息,而是僅僅寫了「生產者:林師傅」,標註並不規範。隨後記者聯繫客服詢問為何貨不對板,該客服並未回復。
6月13日,新京報記者發現,當時購買兩款產品的兩個直播間,也沒有再進行直播。
來源: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