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芬大姐說,她求助目的是為了緩解與妯娌弟媳之間的矛盾。
這些年來,他們家跟弟媳一家之間的矛盾太深了,關係僵硬,一年不如一年,都快成為陌生人了。
弟媳性格強勢,凡事都希望別人聽自己的,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她實在是沒辦法坐下來和弟媳好好說話。
家裡的小矛盾倒是沒什麼,主要是三個大矛盾,他們必須得解決。
邊上秀芬大姐的丈夫志強接過話,第一個大矛盾是兩家過路通道問題。
他們家總共兄弟姐妹三個,他是家裡的老大,弟弟排行老二,最小的那個是妹妹。
他們一家和弟弟一家所在的位置,本是同一塊宅基地,面積很大。
分家那會,大宅基地,兄弟二人一人一半。
隨後,他們兄弟在宅基地上建起了房子,形成了前院後院布局。
他們家在前院,弟弟一家在後院。
這樣的布局,大家出入不方便,商量了一番後,他們在建房之時,留了邊上一些空餘的位置作為通道。
但是,十年前,弟弟一家突然要在他們共用的通道中間位置另外建個大門。
弟弟找他商量,他一開始並不同意,畢竟這條通道他們家也有份,不是弟弟一家獨有。
弟弟一家要是建了大門,弟弟家又是在後院,等於是將半條通道據為己有了。
對於他來說不公平,弟弟能路過他門前,他卻沒法路過弟弟門口。
只可惜,他還是拗不過弟弟,妥協了,和弟弟說可以建,但位置得往後挪個兩米。
建在中間,佔用太多位置了,他開車轉車停車真的不方便。
弟弟滿口答應,卻還是違背了承諾,將大門建在那條路的中間。
弟弟去世了,他們只能找弟媳處理這個事了,希望弟媳將大門的位置往後挪兩米。
說完,夫妻兩人帶著調解團隊找到了弟媳玲玲。
弟媳告訴調解員,她覺得大門並沒有對老大家造成不好的影響,又不佔用老大家的地方。
他們只是建在自家地盤上。
何況,這條路不通,他們家是終點,沒人會路過。
再說了,大門建了十年了,眼下才提起這件事,不是很奇怪嗎?
丈夫在世的時候,公婆在世的時候,老大一家怎麼都不提?
現在,是不是看她孤兒寡母,覺得好欺負了,才來鬧事?
一聽這話,老大媳婦秀芬不樂意了,他們家一直不希望弟媳一家弄個大門,怎麼能說是現在才提起呢!
道路是兩家共有,弟媳就不該說是弟媳一家的地盤。
照這樣說,他們可以把道路前半部分給堵住了,不讓弟媳過路,和弟媳說是堵住了自家的地盤,弟媳心裡會好受嗎?
人得換位思考,不能太自私了。
弟媳又說,道路和大門的事,都是丈夫在處理,她並不知情,不知道老大一家持反對意見。
眼下,丈夫去世八年了,老大一家才來和她說要往後挪兩米,不是為難她嗎!
她辦不到。
老大媳婦又說,他們一家忍了很久了。
弟媳總是拿丈夫是養子的身份說事,不尊重他們家,和人嚷嚷丈夫不過是抱養的。
當眾揭短,顯然會傷害到丈夫的自尊心,他一直糾結自己是養子。
老大表示,他兩歲那年被父母抱過來撫養,父母有了弟弟妹妹後,他在家的處境尷尬,說話做事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嫌棄就沒了家。
成年後,日子過得好一些了,但他心裡還是會覺得悲傷。
弟媳尖酸刻薄,說話不顧他人感受,甚至還喊娘家人過來罵,他真的不想繼續忍下去了。
弟媳跟人說,抱養肯定不如親生的好,父母當然也會和親生孩子親。
聽了這種話,他心裡很難受,也就更想處理大門的事了,不能總是委曲求全順著弟媳一家。
弟媳玲玲趕緊否認,她沒有喊娘家人過來。
只是,她和母親打電話,聊到了老大一家的要求,母親一生氣,就抱怨了老大一家幾句。
她承認,她確實說老大是抱養的,但只說了一次,且事出有因。
丈夫去世八年了,老大一家還誣陷丈夫,說丈夫不孝順父母。
她聽了肯定惱火,大聲反擊老大就是個抱養的,難道親生孩子不比抱養的親?
哪有親生孩子不孝順自己父母的?
她勸老大一家不要亂說話,丈夫已經去世了,他們好歹尊重一下死者。
不能因為人沒了,就對死者各種誣陷。
調解員認為,這就是老大的不是了,他要自誇孝順老人,沒啥大問題,關鍵是他不能拉踩弟弟。
再說了,弟弟不在了,父母也不在了,他說這些所謂的孝順功勞,也沒有多大的意義了。
調解員又問,第一個大矛盾是大門問題,那第二個矛盾呢?
老大頓了頓才說,第二個大矛盾是弟弟一家多得了一塊宅基地。
這塊宅基地本來是父母的,按說該由他和弟弟兩人平分,但卻被弟弟一家獨佔了。
弟弟在那又建了個房子。
他雖說是養子,但沒少孝順父母,這塊宅基地建的房子理應分他一半。
弟媳再次反駁,公婆在世的時候,都是和他們家一起生活,也就是說他們一家贍養了老人。
至於老大嘴上說的公婆那塊宅基地,本是塊空地,雜草叢生,丈夫覺得太浪費了,也就投錢建了新房子。
建房之時,老家一家並沒有吭聲,不發表任何意見。
現在,老大一家跳出來,說要分那塊地上的宅子,她不甘心,也不可能同意這種無理的要求。
老大家沒有出錢,憑什麼分房子?
哪有那麼好的事,不付出,只等著撿便宜!
早幹嘛去了,有意見的話,當初怎麼不提出來?
建房那會,公公去世了,但婆婆還在世,婆婆同意了,他們家才動工。
老大一家真的狡猾,丈夫去世,老人也不在世了,老大就開始跳出來爭了。
婆婆是兩年前去世的。
她在這放話了,老大家有啥意見,也可以去法院起訴!
調解員也不理解,老人在世的時候,老大為啥不說清楚?
眼下,關鍵人物不在了,他才出來說要分宅子,這就有些奇怪了。
老大搓了搓手,說老人在世之時,他們偏心弟弟一家,他提出要那塊宅基地,父親勸他等等,再等一等。
然後,一拖再拖,拖到父親去世了,事情依舊沒有處理。
只剩下母親一個人,她更是偏向弟弟,他跟母親說也沒用,母親只會告訴他,母親管不了,母親不當家,接著弟弟就在那塊地上建房子了。
父親和母親都在乎弟弟,擔心弟弟吃虧,用各種辦法拖住他,讓他處境變得被動。
他跑去和弟弟說,他一個人在這塊宅基地上建房子,他這份怎麼算?
弟弟愣了一會才說,不用著急,他不會佔便宜。
父母還有三間瓦房,弟弟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那三間瓦房,就歸他了。
他想著,這麼安排也行。
當時,弟弟身體健康,有弟弟的承諾就好了,沒想著立下字據之類的。
誰想,沒幾年弟弟就意外去世了。
也就是因為這樣,他變得很被動,沒有證據,也沒有一個為他說話的人。
三間瓦房,也沒有落著。
而他們與弟媳的第三個大矛盾,就是三間瓦房歸屬問題。
弟媳玲玲表示,老大與她這個弟媳爭三間瓦房,她覺得很不合理。
還是同樣的疑惑,婆婆在世那會,他為啥不爭取?
老大解釋說,弟弟去世那會,他沒有提出來,是因為看到侄子還小,弟媳一個人不容易,他不忍心在這種時候去提這些事。
最近一年,弟媳的一些做法讓他們寒了心,也就再次提及三間瓦房和父母宅基地的事。
弟媳不相信,認為老大在說謊,他沒有正面回答她的問題。
婆婆在兩年前去世,那會她家的孩子已經長大了,能夠承受一定的變故和壓力了,老大一家完全可以提出來。
丈夫從來沒和她說過,三間瓦房要給老大,婆婆也說三間瓦房和宅基地都與老大家無關。
老大沒有任何證據,口說無憑,老人和丈夫都不在了,又不可能出來和老大對質。
他們家繼承公婆的財產也是理所當然,因為老人一直由他們家贍養。
哪怕丈夫去世了,婆婆還是和她一塊生活,她接下了贍養婆婆的義務。
老人的吃喝拉撒,生病住院的醫藥費,全部由他們家負責。
她每年給婆婆交醫療保險,每一筆都有記錄,查一查就知道到底是誰在付出了。
老大趕緊辯解,母親沒有和弟媳一塊生活,她單獨在一間屋子裡住。
母親去世,喪葬費還是母親的地錢。
弟媳玲玲氣炸了,老大睜眼說瞎話,明明是她贍養婆婆。
婆婆去世辦的葬禮,也還是他們家掏錢。
老大只是參加了葬禮,露了個面。
她做的事,家族的其他長輩可以為她作證。
於是,玲玲喊來了家族長輩。
家族長輩說,兩個老人一直跟著老二一家生活。
老二去世後,老太太繼續跟著老二媳婦玲玲一起過日子。
老二媳婦不容易,獨自贍養老太太好幾年。
老太太的葬禮,也是由老二媳婦一人操辦,掏錢又出力。
老大不怎麼管老人,葬禮的事,老大也全程沒有貢獻,他這是實話實說。
此話一出,老大不吭聲了。
過了好一會,老大終於說,他並沒有不管老人,每年都會給母親六百塊錢。
可是,老人對他態度疏離淡漠,他和老人也就沒法親近。
這對他造成很大的傷害,他就算不是老人的親生孩子,但老人和他也有了幾十年的感情,為什麼對他這麼冷漠呢?
他沒有做錯任何事。
直到老人去世,他依舊沒有忘記老人對他的傷害。
其實,他並不在乎房子,不在乎錢財,只求一個公平。
弟弟沒了,老人沒了,他現在就是要爭一口氣。
所以,他才舊事重提。
弟媳玲玲又說,老人確實不想與老大親近,老大每年給婆婆幾百塊錢,婆婆都會以給老大家孩子發壓歲錢的方式還回去。
老人的意思是不想占老大家一點好處,老大給婆婆買的帽子或者襪子,婆婆從來不用。
婆婆不願意和老大家來往,久而久之,他們一家和老大一家關係也很淡薄。
老大很是傷心,他知道父母排斥他,嫌他不是親生孩子,可他一直想辦法去融入大家庭,從小愛護弟弟和妹妹。
只可惜,他怎麼做,也得不到父母的認可。
所以,他心裡有根刺,不爭饅頭爭口氣,更執著於爭三間瓦房。
不過,他現在想通了,不要三間瓦房,也不和弟媳搶著分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了。
唯一的要求,就是弟媳把通道上的大門往後挪兩米。
玲玲也不想和他們鬧得太僵,聽從了調解員的建議,同意將大門往後挪兩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