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被譽為「全世界最會講故事的人」。
他的人生,遠比他筆下的故事更精彩。
他做過醫生、司機、間諜,還曾浪跡天涯,探尋靈魂的自由。
1916年,毛姆從舊金山出發,經過幾個月的顛簸,最終登上了一座名為塔希提的小島。
海風浪漫,海月寂靜,他苦苦思索著,卻始終想不通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直到得知畫家高更也曾隱居於此,他在了解其過往後,忽然頓悟:
生命的意義,需要人鼓起勇氣,用整個靈魂去探索。
一瞬間,一個故事在他腦海里徐徐展開。
接下來的三個月,他以高更為藍本,一口氣寫完了小說《月亮與六便士》。
小說的故事並不複雜。
講述的是一個叫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的人,追求夢想的傳奇經歷。
如今,一百多年過去了,再讀這本書,仍會被斯特里克蘭打動。
那種玩世不恭,那種桀驁不馴,那種死也不悔,那種殊死對抗……
是太多沉溺於現實,習慣了規訓與服從的人,想都不敢想的事。
而這本書,就像一陣風,忽然吹開了沉悶生活里的窗,叫醒了無數人。
讀懂了《月亮與六便士》,也就知道了到底該怎麼活。

1
人最大的悲哀
是失去活著的知覺
小說一開篇,毛姆先是描繪了一場熱鬧的文學沙龍。
在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附近,住著一位雍容華貴的夫人。
她時不時邀請社會名流、文藝青年,來家做客。
每次相聚,大家都是優雅地喝著紅酒,談論政治、鑒賞藝術,攀談生意。
或是互相炫耀點什麼,買新別墅了、被皇室接見了、小說刊發了、去環球旅行了……
說來說去都是這些,大家卻樂此不疲。
然而,這一回,沙龍卻略顯特別。
而那位夫人,更是難掩興奮。
只因為這次,她那位「神秘又優秀」的丈夫——查爾斯·斯特里克蘭,即將現身。
查爾斯·斯特里克蘭,是一位證券經紀人,生意做得風生水起,算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
但有一點,他不愛交際,很少露面。
他的出現,瞬間就將沙龍推向高潮。
他細心周到地照應著,還不忘說點俏皮話,逗大家開心。
見丈夫如此,斯特里克蘭夫人打心眼裡高興。
只是,此時的她尚且不知,一個巨大的「陰謀」,正在悄悄醞釀。
不久後的某天,沒有任何徵兆的,斯特里克蘭消失了!
只留下一封訣別信——「我去意已決,不容更改!」
很快,斯特里克蘭的「出走」,就成了圈子裡的笑談。
有人造謠他和情婦私奔,有人揣測他去談更大的買賣,還有人罵他是不負責任的懦夫……
但更多的人,表現出的是不解。
明明日子順風順水,為什麼要離家出走,瞎胡鬧?
關於這點,作者在書里解釋說:
「生活像一條平靜的小溪,但總有人感覺,這樣度過一生,好像不大對勁兒。」
而斯特里克蘭,正是感覺到莫名的「不對勁」,才決心離開。
只是在那些對生活毫無知覺的人們眼裡,他成了離經叛道的瘋子。
生活的磨盤,向來沉重又難以駕馭。
日復一日中,人就像蒙著眼的驢子,不停地圍著生活的磨盤打轉。
轉著轉著,理想不見了,衝勁沒有了,作為人的感知也消失得無影無蹤。
每天兩點一線地上下班,機械性地應對人和事,憑著慣性吃飯睡覺。
快樂嗎?沒有;悲傷呢?也沒有。
整個人身上沒有活力,只有一種淡淡的死寂。
沒有知覺地麻木過活,才是一個人最大的悲哀。

2
想要擺脫麻木
就得將自己打碎重塑
小說最精彩的部分,出現在斯特里克蘭走掉之後。
事情來得突然,斯特里克蘭夫人動用了所有關係找他。
最後打聽到,斯特里克蘭去了巴黎,住在了摩納街的一個小旅館中。
找到他的人本以為,斯特里克蘭必定過上了紙醉金迷的放蕩生活。
但事實卻是,他混得連乞丐都不如。
藏身破舊的旅館,穿著破爛的衣裳,每天只靠一口麵包撐著。
曾經衣食無憂的他,現在餓得是皮包骨頭臉色蠟黃,像個瀕死之人。
謠言中的情婦、幾千萬的生意,根本不存在;而被蠱惑、被綁架,更是無稽之談。
因為不管誰來問他出走的緣由,他的回答都斬釘截鐵:我必須畫畫!
在書里,毛姆寫道:
在他靈魂中,有深層的創作慾望。儘管生活遮掩了它,但它卻像癌細胞一樣瘋長,直至佔據他整個人,使他無法抵抗,必須行動。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哪怕被全世界誤解,哪怕要犧牲掉自己曾經擁有的一切,也義無反顧。
世俗眼中,斯特里克蘭是愚蠢的、瘋狂的,乃至卑劣的,不負責任的。
但在作者毛姆看來:「做自己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又有什麼錯?」
生活的磨盤很重,人卻可以選擇不被碾壓;命運的慣性很大,人也可以奮力對抗。
只是,追求夢想的過程註定充滿艱辛。
畢竟,對生活有想法的人,殘酷的現實,總會給他點顏色瞧瞧。
斯特里克蘭也不例外。
他的畫一張都賣不出去,整個生活都在急速坍塌。
為了填飽肚子,他四處打工,油漆工、粉刷匠、監工、船員,給錢就干;
住不起旅館,他就去收容所、修道院,和流浪漢擠在臭氣熏天的廢棄倉庫。
最慘的時候,為了搶活,他得罪了黑社會,差點被人活活打死。
但就算這樣,斯特里克蘭也從不後悔,絕不投降。
毛姆說:人必須跳出生活,帶有強烈自我意識去活。
找回自己的過程,註定不會一帆風順。
想要擺脫麻木,就需要將自己打碎重塑,把生活推翻後重建。
這個過程中,你所受的一切苦難,不過是生命里血肉瘋漲的陣痛。
挺過去,終有一天,我們會找回那個鮮活的,充滿力量的自己。

3
活著只有一個目的
找到你自己
毛姆在書里寫道:
「世界冰冷而殘酷,沒人知道我們從哪裡來,到哪裡去。」
終其一生,我們都是在尋找自己的人生歸宿。
就像斯特里克蘭,慘烈的遭遇沒有擊垮他,反而令他更加清醒。
他決定了,要去一個荒島,在不受任何干擾下,完成他的畫作。
後來,在一位朋友的幫助下,他順利登上了大海深處的塔希提島。
在這裡,他隱姓埋名,完全像當地土著一樣,過上了世外桃源的日子。
毛姆在此寫道,如果故事就此結束,也算圓滿。
但事實是,十幾年過去了,斯特里克蘭非但沒有成為畫家,還身染重疾雙目失明。
哪怕他最後完成了一幅巨大的壁畫,哪怕壁畫蘊含著深刻的人生哲理。
在世人眼中,他和他的畫,仍舊是不值一提。
然而,在毛姆心中,在所有追夢人眼裡,斯特里克蘭卻是當之無愧的「偉大又神聖的朝聖者」。
書里說:「有人為了追求真理,不惜將自己的世界完全推翻!」
這真理,可能是對理想的追逐,對生命的探索,對靈魂的安慰。
也可能,僅僅是打撈起那個被生活淹沒的自己。
在《月亮與六便士》里,還有個亞伯拉罕醫生的故事,令我很是觸動。
亞伯拉罕,是那種頂級聰明又運氣絕佳的人。
不管是讀書,還是行醫,他所散發的耀眼光芒,無人能及。
所以年紀輕輕,亞伯拉罕就被提拔到管理層,前途一片光明。
可就在步步高升之際,他和斯特里克蘭一樣,人間蒸發。
很多年後,有人在亞歷山大港發現他,他正過著一貧如洗的日子。
但亞伯拉罕卻說,自己非常快樂,找到了嚮往已久的美妙感覺。
後來,他的事傳了回去,醫院的同事們都憤憤不平:這個人算是徹底廢掉了!太失敗了!
但毛姆在書里極力反駁:
「難道做一名出色的外科醫生,一年賺一萬英鎊,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算成功?我想,成功與否,取決於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人最大的成就,不是在名利場中博得一席之地,而是按自己想要的樣子過一生。
喜歡追名逐利的,就奮力掙扎,去獲得屬於你的榮耀;
喜歡無拘無束,就遺世獨立,享受身心的逍遙。
成功沒有標準,幸福也全在每個人的內在感受。
找回生命的覺知,別再渾渾噩噩懵懵懂懂。
發現自己,成全自己,你就是這世上最幸福的人。
▽
小說中寫道,斯特里克蘭在死後的第九年,終於被世人發現。
他的人生成了傳奇,他的畫作成了人人哄搶的絕世孤品。
而那幅他彌留之際,繪製的巨型壁畫,更引起無數人的興趣。
只可惜,斯特里克蘭在死之前,將畫付之一炬,不給任何人觀賞它的機會。
在書里,毛姆曾側面描述過這幅畫。
它的原型正是高更的《我們從哪裡來?我們是誰?我們到哪裡去?》。
關於這幅畫,藝術界有個共識。
最右邊的狗是芸芸眾生的象徵,而最左邊的白鴿則是人的靈魂。
兩者中間所展現的,是塵世中你我的各種求索與掙扎。
高更,將世人的一生,濃縮於此。
如果蠅營狗苟地活,我們一輩子也體會不到靈魂自由的幸福。
只有不停追尋,踢翻一切束縛與禁忌,才能活出自我。
《月亮與六便士》里說:
每個人都孤獨地活著,像被囚禁在一座鐵塔里。但我的血液里有一種強烈的衝動,渴望一種桀驁不馴的旅程。哪怕即將踏上嶙峋怪石,迎來激流險灘,也義無反顧。
這是一個遍地灑滿「六便士」的世界。
但抬頭看見月亮的人,才算真正活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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